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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车网详实解读2013新交规重点内容(2)

时间:2013-05-28 09:53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答:早就实施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

答:早就实施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校车具有特殊性,具有绝对优先权,很多学生自控能力差,如果处理不好就容易造成事故,以后会加强此规定的宣传力度,希望司机们能够自觉避让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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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微博流传的一些关于新交规的细则,在向交管部门相关人士进行了详细咨询,并逐条进行解读。就新版《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简称123号令)进行了解读。

1、闯红灯记6分,基本正确。

求证:123号令中对此的规定是,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号灯通行的正在此列。因此,网传基本是正确的。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纯粹是误导。

求证:酒驾分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醉酒驾车两种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其中,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如果是营运车辆,则5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如果是非营运车辆,则不受申领时限限制。醉酒驾车,如果是营运车辆,则10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如果是非营运车辆,则5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因此,“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的说法,并未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纯粹是误导。

3、不系安全带记3分,严重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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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证:根据123号令中的详细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因此,根据这条规定,城市快车道指的是快速内环路、高架、等少交通信号灯的道路,再加上高速公路,如果在这两处不系安全带,则是记2分,而非3分。网传也是严重误导。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误导。

求证:副驾驶不系安全带被查处,分两种情况处罚:城市道路和高速。在城市道路不系安全带,可能予以处罚警告或是5元罚款,而高速道路则是处罚警告或是20元罚款,但罚款都是对未系安全带的副驾,且不记分。网传也是误导。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严重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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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证:根据123号令中的详细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一次记2分。因此网传记3分也是严重误导。

6、有意遮挡记12分,基本正确。

求证:根据123号令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因此,网传的这一条基本上是正确的。

7、超速驾驶记6分,严重误导。

求证:根据123号令对于超速的扣分处罚规定是,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或者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6分。通过这个规定来看,网传“一次超速驾驶记6分”,又是严重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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