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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理论论文

时间:2014-02-18 18:05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摘要:纵观我国行政诉讼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当前的行政诉讼不存在时效中断制度。许多人认为这是由起诉期限制度与时效制度的不同所决定的。本文从价值层面反

择要:纵观我国行政诉讼的法律礼貌、司法表明,当前的行政诉讼不存在时效间断制度。很多人以为这是由告状限期制度与时效制度的差异所抉择的。本文从代价层面反思行政诉讼无间断制度的缘故起因。并从实践基本和理论基本两方面论证设立行政诉讼告状限时代断制

 择要:纵观我国行政诉讼的法律礼貌、司法表明,当前的行政诉讼不存在时效间断制度。很多人以为这是由告状限期制度与时效制度的差异所抉择的。本文从代价层面反思行政诉讼无间断制度的缘故起因。并从实践基本和理论基本两方面论证设立行政诉讼告状限时代断制度的须要性,进而参照民事诉讼法构建行政告状间断制度的内容框架。

  要害词: 告状限期 时效制度 间断制度 行政诉讼目标

  一、行政诉讼告状限期划定近况说明

  (一)行政诉讼告状限期划定概述

  行政诉讼礼貌定的告状限期凡是分为以下几类:第一、普公告状限期:直接向法院提告状讼的为3个月[《行政诉讼法》第39条。],经复议向法院提告状讼的为15日[《行政诉讼法》第38条第2款。];第二、非凡告状限期,见于《治安解决赏罚法》《丛林法》等;第三、最长告状限期:行政相对人知道详细行政举动的内容,但未被奉告诉权可能告状限期的,诉讼时效为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行政诉讼法〉多少题目的表明》第41条。];行政相对人不知道详细行政举动内容,涉及不动产的诉讼时效为20年,其他的为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行政诉讼法〉多少题目的表明》第42条。]  

    行政诉讼告状限期与民事诉讼时效有个很是重要的区别,即民事诉讼时效有间断的划定而行政诉讼没有,后者仅偶然效延迟的划定。[李京平:《勿因信访延伸行政诉讼时效》,载上海法治报,2010年8月30日。]行政诉讼法司法表明划定,因为不属于告状人自身的缘故起因高出告状限期的,被延伸的时刻不计较在告状时代内。可是各法院对付何谓“不属于告状人自身的缘故起因”认定纷歧。[《行政诉讼法》明晰划定的是不行抗力,可是申说、上访是否属于“不属于告状人自身的缘故起因”并不明晰,事实有当事人自主选择的身分在内。]

  (二)反思;行政诉讼为什么划定告状限期制度而不是诉讼时效制度?

  很多关于告状限期的论文谈及为什么行政诉讼没偶然效间断制度时,都以告状限期制度与诉讼时效制度的外在特性和区别作为来由。[ 杨秀伟:《行政诉讼不宜合用时效间断》,载中王法院网2004年7月9日。]从实证角度告状限期与诉讼时效简直存在差异之处,但令人质疑的是为什么行政诉讼礼貌定告状限期而不是诉讼时效?

  因此,要深条理的探讨为什么行政诉讼告状限期不能间断,就必需从代价层面考查告状限期与诉讼时效为何应该存在这些差此外缘故起因。[ 赵美容、石珍:《权力接济之殇:行政诉讼限期起算基点的成果缺失》,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2月。]“正当性检察说”以为行政讼诉的目标对行政举动举办正当性检察,告状限期首要办理司法权对行政构造的行政权检察监视时刻,它的着重点在检察举动[ 吴佩周:《论行政告状限期》,载《杭州商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不在保障权益。告状限期是行政举动不行争辩力的肯定要求。[ 赵清林:《论我国行政诉讼告状限期的立法完美》,载《河南省政法解决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与此相反的概念以为行政诉讼的主要目标是办理争议,不然就失去了诉讼制度的代价,[ 郭修江:《行政诉讼法目标之回首与瞻望——正当性检察与办理行政争议的对立同一》,载《中王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论文集》。]因此告状限期也应以权力接济为其内核。

  二、行政诉讼配置时效间断制度的须要性

  (一)实践基本

  1、客观上,告状限期过短

  学界广泛以为三个月的告状限期太短。[ 应松年《修转颐魅政诉讼法势在必行》]不敷以形成必要出格掩护的新秩序。[ 柳经纬《关于时效制度的多少理论题目》,该文指出:“我百姓事诉讼时效时代为2年,2年的时刻是不敷以形成必要法律出格掩护的新秩序的”,况且行政诉讼只有3个月。]从法律划定层面说明,行政复议的申请限期是60日,行政构造该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内作出行政复议抉择,加起来的时刻极易高出三个月,意味着,当事人假如不平行政复议抉择,将同时损失司法接济渠道。

  并且,从天下范畴的横向较量中看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告状限期是较量短的。[江必新著:《中国行政诉讼制度之成长》,金城出书社2001年版,第272页。]

  2、主观上,今朝的法治状况当事人对行政告状限期及其法律效果广泛不相识

  主观方面,尽量告状限期在法律中明文划定,可通过很多途径获知,但以中国今朝的普法力度,不能祈望当事人像熟知知识一样理所虽然地相识告状限期的详细划定。不少当事人因高出行政告状限期而导致司法接济无门,这一征象并非个案,乃至他们都夸大本身一向在找当局有关部分、一向在走信访的途径,怎么会过诉讼时效。[李京平《勿因信访延伸行政诉讼时效》,载上海法治报,2010年8月30日。]

    中国的今朝的法治状况,行政相对人在以为行政举动存在错误时,大部门人会起首采纳和行政构造正面会商、上访等方法,而以行政诉讼作为最后的接济本领。[柳经纬《关于时效制度的多少理论题目》,该文指出:“权力人并不老是起首选择诉讼利用哀求权,而是在哀求权蒙受拒绝才不得已诉诸法院。”更况且是提起行政诉讼。]正契合“司法是社会公理的最后一道防地”。缘故起因许多:起首提告状讼相对付纯真的上访、会商等途径,必要特另外用度支出——诉讼费。第二,民告官压力大,行政构造作为一个集团的专业性强于大大都详细的行政相对人,暂不思量法律以外的身分,就单单诉讼中的专业性题目而言,如政谋划定、法律条文、专业判断,行政相对人已经处于弱势职位。第三,行政诉讼时效意识缺乏。当行政相对人来反应题目时,大都行政构造会暗示起劲对所反应的题目举办观测,假如属实将会作处理赏罚。[ 马怀德主编:《司法改良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美——<行政诉讼法>修改提议稿及来由声名书》,中国政法大学出书社2004年版,第277页。]而不肯提议当事人告状自身可能起劲提示当事人错过告状限期的效果。因此很多当事人觉得本身一向在找行政构造会商,起劲主张权力,不该该高出告状时效。第四,授益性行政举动侵吞相对人权益时,当事人难以实时发明。

  3、告状限期过短又无间断制度的效果

  其一,因为行政诉讼无时效间断制度,行政构造可以一边理睬办理题目,一边耽搁时刻直至高出告状限期,届时,当事人的告状将不被法院受理,行政举动即便存在错误也可以躲避司法检察。[郝丽娜:《行政诉讼告状限时代断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

    其二,本应纳入司法检察的行政举动,因错逾限期当事人只能诉诸信访渠道,抵牾像雪球一样越滔滔越大。一方面,我国信访法律划定笼统[杨燕伟:《信访制度的法学透视》,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年。],随意性大,处理赏罚功效有也许逾越法律;另一方面,轻易滋长闹访信访情感,使抵牾扩大化。再者,违背司法最终原则。[王雪梅:《司法最终原则——从行政最终裁决谈起》,载《行政法学研究》,2001年第4期。]

   其三,绝大大都的行政诉讼举动也许涉及到有关民事权力,从而直接或间接抉择民事权力。[夏泽安:《完美行政诉讼制度的几点提议》,载江苏法制报,2010年12月30日。]行政接济无门间接导致民事权益损失,行政诉讼法则直接清扫民事诉讼的时效法则。[易军:《行政告状制度的缺陷与完美》,载《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4年06期。]

  (二)理论基本

  1、告状限期制度/时效制度设立来由

  时效制度存在的来由一样平常以为有二:一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必要,二是利便案件的处理赏罚。[柳经纬《关于时效制度的多少理论题目》,载《较量法研究》2004年第5期。]

   秩序与公理代价的衡量。秩序只是一种措施性、隶属性代价,假如仅仅为了追求秩序而舍弃其他,那么将损失秩序存在的代价。[李龙主编:《法理学》,武汉大学出书社,2001年。]并且时效背后潜匿着两种对立的好处,维持近况的既得好处与打破秩序的预期好处。

  时效制度该当在均衡这两种好处的基本上配置。因此,时效制度的设立有个公认的条件前提:权力人受到侵权后,能利用权力而恒久不可使或怠于利用。即“法律不掩护躺在权力上睡觉的人”。可究竟上,没有人会在权力受侵吞后躺在受损的权力上睡大觉,相反,他们奔走于种种各级行政构造之间,以求保障权力。

  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有些题目在本质是上雷同的,该当对行政诉讼时效间断制度作出详细划定。[马怀德:《<行政诉讼法>存在的题目及修改提议》,载《法学论坛》2010年第5期。]
(作者:念书人网友 编辑:rap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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