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和《包管法》拟定的根基原则方面的差别: 《物权法》拟定的根基原则是:明晰物的归属,施展物的效用,掩护权力人的物权。《包管法》拟定的根基原则是: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畅通,保障债权的实现。 凭证《物权法》关于包管物权的条文逐条声名: 第十五章 一 般 规 定 第一百七十条 包管物权人在债务人不推行到期债务可能产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包管物权的气象,依法享有就包管家产优先受偿的权力,但法律还有划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一条 债权人在借贷、交易等民事运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必要包管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划定设立包管物权。 【比拟】根基同《包管法》第2条第一款。 第三工资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包管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包管。反包管合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划定。 【比拟】根基同《包管法》第4条第一款。 第一百七十二条 设立包管物权,该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划定订立包管条约。包管条约是主债权债务条约的从条约。主债权债务条约无效,包管条约无效,但法律还有划定的除外。 【比拟】主条约无效对从条约效力的影响。主条约无效时从条约的效力取决于“法定”而非“约定”。 包管条约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包管人、债权人有过失的,该当按照其过失各自包袱响应的民事责任。 【比拟】同《包管法》第5条第二款。 第一百七十三条 包管物权的包管范畴包罗主债权及其利钱、违约金、侵害抵偿金、保管包管家产和实现包管物权的用度。当事人还有约定的,凭证约定。 【比拟】糅合了《包管法》第46条、第67条、第83条。 第一百七十四条 包管时代,包管家产毁损、灭失可能被征收等,包管物权人可以就得到的保险金、抵偿金可能赔偿金等优先受偿。被包管债权的推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抵偿金可能赔偿金等。 【比拟】糅合了《包管法》第73条、第58条和《包管法表明》第80条的划定。而且将《包管法表明》第80条划定的“抵押权人可以哀求人民法院对保险金、抵偿金或赔偿金等采纳 ‘保全’法子”,修改为“提存”。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三人提供包管,未经其书面赞成,债权人应承债务人转移所有可能部门债务的,包管人不再包袱响应的包管责任。 【比拟】言外之意,包管人对未经其赞成的债务转让举动不再包袱包管责任。 第一百七十六条 被包管的债权既有物的包管又有人的包管的,债务人不推行到期债务可能产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包管物权的气象,债权人该当凭证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可能约定不明晰,债务人本身提供物的包管的,债权人该当先就该物的包管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包管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包管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包袱担保责任。提供包管的第三人包袱包管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比拟】糅合了《包管法》第28条和《包管法表明》第38条。这一条各人要重点影象。 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气象之一的,包管物权没落: (一)主债权没落; (二)包管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包管物权; (四)法律划定包管物权没落的其他气象。 【比拟】糅合了《包管法》第52条、第74条、第88条中“主债权没落导致的包管物权没落的气象”,但精确地总结了包管物权没落的其他缘故起因。 第一百七十八条 包管法与本法的划定纷歧致的,合用本法。 【比拟】重要的法律合用指引,一致以《物权法》划定为准,这一点各人在温习的时辰要留意。 第十六章 抵 押 权 第一节 一样平常抵押权 第一百七十九条 为包管债务的推行,债务人可能第三人不转移家产的占有,将该家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推行到期债务可能产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气象,债权人有|法;律教诲.网/整n理|权就该家产优先受偿。 前款划定的债务人可能第三工资抵押人,债权工资抵押权人,提供包管的家产为抵押家产。 【比拟】根基同《包管法》第33条第一款。但与《包管法》第33条第一款对比,除了“债务人不推行到期债权”外,还增进了“可能产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气象”的优先受偿气象。 第一百八十条 债务人可能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家产可以抵押: (一)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树用地行使权; (三)以招标、拍卖、果真协商等方法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策划权; (四)出产装备、原原料、半制品、产物; (五)正在制作的构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器材; (七)法律、行政礼貌未榨取抵押的其他家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家产一并抵押。 【比拟】与《包管法》第34条对比, 去掉了抵押人依法承包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行使权时“经发包方赞成”的字样,将“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家产”修改为“法律、行政礼貌未榨取抵押的其他家产”,接收《包管法表明》第47条的划定,增进了在建构筑物的抵押,同时也增进了出产装备、原原料、半制品和产物的抵押。总体来讲,可抵押的家产范畴明明增进,尤其是确定了“法不榨取即可抵”的原则。 第一百八十一条 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别工商户、农业出产策划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出产装备、原原料、半制品、产物抵押,债务人不推行到期债务可能产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气象,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比拟】增进了“浮动包管”,进一步扩大了可供抵押的家产范畴。 第一百八十二条 以构筑物抵押的,该构筑物占用范畴内的建树用地行使权一并抵押。以建树用地行使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构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照前款划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家产视为一并抵押。 【比拟】根基同《包管法》第36条第1、2款的划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 州里、村企业的建树用地行使权不得单独抵押。以州里、村企业的厂房等构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畴内的建树用地行使权一并抵押。 【比拟】同《包管法》第36条第3款的划定。 第一百八十四条 下列家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全部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团全部的土地行使权,但法律划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标的奇迹单元、社会集体的教诲办法、医疗卫生办法和其他社会公益办法; (四)全部权、行使权不明可能有争议的家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禁锢的家产; (六)法律、行政礼貌划定不得抵押的其他家产。 【比拟】同《包管法》第37条。 第一百八十五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该当采纳书面情势订立抵押条约。 抵押条约一样平常包罗下列条款: (一)被包管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推行债务的限期; (三)抵押家产的名称、数目、质量、状况、地址地、全部权归属可能行使权归属; (四)包管的范畴。 【比拟】同《包管法》第39条的划定。将抵押条约的条款“该当具备”的内容修改为“一样平常”具备,删除了“当事人以为必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的划定。 第一百八十六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推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推行到期债务时抵押家产归债权人全部。 【比拟】同《包管法》第40条的划定,但明晰榨取流质的时刻不限于“抵押条约签署时”,扩展为“债务推行期满前”。此种说法更为精确。这一点,各人温习的时辰要重点留意。 第一百八十七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划定的家产可能第五项划定的正在制作的构筑物抵押的,该当治理抵押挂号。抵押权自挂号时设立。 【比拟】同《包管法》第41条的划定对比,明明的修改是将条约效力和抵押效力区分看待,不再象已往夹杂条约见效与抵押见效。明晰了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划定的家产可能第五项划定的正在制作的构筑物抵押的,挂号是抵押权的见效要件。明晰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划定的家产可能第五项划定的正在制作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条约见效时设立,而挂号只是抵押权的反抗要件。这一点,各人温习的时辰要重点留意。 第一百八十八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划定的家产可能第五项划定的正在制作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条约见效时设立;未经挂号,不得反抗善意第三人。 【比拟】 浮动包管该当挂号,但挂号只是发生反抗效力,非见效效力。 第一百八十九条 企业、个别工商户、农业出产策划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划定的动产抵押的,该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解决部分担理挂号。抵押权自抵押条约见效时设立;未经挂号,不得反抗善意第三人。 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划定抵押的,不得反抗正常策划运动中已付出公道价款并取得抵押家产的买受人。 【比拟】第二款划定了这种优先权的破例。 第一百九十条 订立抵押条约前抵押家产已出租的,原租赁相关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家产出租的,该租赁相关不得反抗已挂号的抵押权。 【比拟】第一句同《包管法》第48条前半部门。第二句同《包管法表明》第65、66条,明晰后租赁的不得反抗先抵押的,可是以挂号为抵押见效的前提,如未挂号,抵押纵然产生在租赁之前,也不行反抗租赁。 第一百九十一条 抵押时代,抵押人经抵押权人赞成转让抵押家产的,该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可能提存。转让的价款高出债权数额的部门归抵押人全部,不敷部门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时代,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赞成,不得转让抵押家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没落抵押权的除外。 【比拟】同《包管法》第49条和〈包管法表明〉第67条。 第一百九十二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疏散而单独转让可能作为其他债权的包管。债权转让的,包管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还有划定可能当事人还有约定的除外。 【比拟】同《包管法》第50条,夸大原则上抵押权随主债权转让而转让,但还有法律划定或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九十三条 抵押人的举动足以使抵押家产代价镌汰的,抵押权人有官僚求抵押人遏制其举动。抵押家产代价镌汰的,抵押权人有官僚求规复抵押家产的代价,可能提供与镌汰的代价响应的包管。抵押人不规复抵押家产的代价也不提供包管的,抵押权人有官僚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比拟】同《包管法》第51条,但打消了抵押家产呈当代价镌汰的补足包管责任是否要区分抵押人有过失的题目,即无论抵押人对抵押家产的减值是否有过失,都该当补足。 第一百九十四条 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可能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改观抵押权顺位以及被包管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改观,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赞成,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发生倒霉影响。 债务人以本身的家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可能改观抵押权的,其他包管人在抵押权人损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畴内免去包管责任,但其他包管人理睬如故提供包管的除外。 【比拟】新增内容,可调解抵押权的好坏内容,但不得对其他债权人倒霉,除非取得赞成。 第一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不推行到期债务可能产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气象,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家产折价可能以拍卖、变卖该抵押家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侵害其他债权人好处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可能该当知道取消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哀求人民法院取消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法告竣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哀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家产。 抵押家产折价可能变卖的,该当参照市场价值。 【比拟】根基同《包管法》第53条,明晰了债权人因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之间的抵押调解而好处被侵吞时的取消权。第二款将《包管法》第53条中“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告状讼” 修改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法告竣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哀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家产。” 第一百九十六条 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划定设定抵押的,抵押家产自下列气象之一产生时确定: (一)债务推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 (二)抵押人被宣告休业可能被取消; (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气象; (四)严峻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气象。 【比拟】办理了浮动抵押不再“浮”的题目,明晰了四种气象环境下,抵押权人可以实时利用浮动包管权,以维护债权。 第一百九十七条 债务人不推行到期债务可能产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气象,致使抵押家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家产的自然|法;律f教诲j网整h理|孳息可能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关照该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任务人的除外。 前款划定的孳息该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用度。 【比拟】根基同《包管法表明》第64条,删除了收取孳息的用度、主债权的利钱、主债权等收取的孳息工具的清偿次序。 第一百九十八条 抵押家产折价可能拍卖、变卖后,其价款高出债权数额的部门归抵押人全部,不敷部门由债务人清偿。 【比拟】同《包管法》第53条第2款。 第一百九十九条 统一家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家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划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挂号的,凭证挂号的先后次序清偿;次序雷同的,凭证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挂号的先于未挂号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挂号的,凭证债权比例清偿。 【比拟】在《包管法》第54条的基本上修订,首要修改了“未挂号的,凭证条约见效时刻的先后次序清偿,次序雷同的,凭证债权比例清偿”的划定,往往未挂号的,不再区分条约挂号次序,一致平等次序清偿,这一变革很是重大。各人温习的时辰要万万留意。 第二百条 建树用地行使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构筑物不属于抵押家产。该建树用地行使权实现抵押权时,该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构筑物与建树用地行使权一并处分,但新增构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比拟】根基同《包管法》第55条第1款。 第二百零一条 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划定的土地承包策划权抵押的,可能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划定以州里、村企业的厂房等构筑物占用范畴内的建树用地行使权一并抵押的,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措施,不得改变土地全部权的性子和土地用途。 【比拟】根基同《包管法》第55条第2款。 第二百零二条 抵押权人该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时代利用抵押权;未利用的,人民法院不予掩护。 【比拟】修改了《包管法表明》第12条第2款“包管物权所包管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竣事后,包管权人在诉讼时效竣事后的二年迈手使包管物权的,人民法院该当予以支持”的划定,利用抵押权的时代和主债权的诉讼时效重叠,比早年包管礼貌定的抵押权利用时代收缩2年,这一变革很是重要。各人温习的时辰要万万留意。 第二节 最高额抵押权 第二百零三条 为包管债务的推行,债务人可能第三人对一按时代内将要持续产生的债权提供包管家产的,债务人不推行到期债务可能产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气象,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包管家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赞成,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包管的债权范畴。 【比拟】根基同《包管法》第59条,观念更精确。 第二百零四条 最高额抵押包管的债权确定前,部门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还有约定的除外。 【比拟】同《包管法》第61条,但增进了“除外”气象。 第二百零五条 最高额抵押包管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改观债权确定的时代、债权范畴以及最高债权额,但改观的内容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发生倒霉影响。 【比拟】根基同《包管法表明》第82条。 第二百零六条 有下列气象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一)约定的债权确按时代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按时代可能约定不明晰,抵押权人可能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哀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行能产生; (四)抵押家产被查封、扣押; (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休业可能被取消; (六)法律划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气象。 【比拟】就最高额抵押何时可能何种气象“尘土落定”举办了划定,个中第(四)项和第(五)项接收了《包管法表明》第81条的划定。 第二百零七条 最高额抵押权除合用本节划定外,合用本章第一节一样平常抵押权的划定。 【比拟】同《包管法》第62条。 第十七章 质 权 第一节 动产质权 第二百零八条 为包管债务的推行,债务人可能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推行到期债务可能产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气象,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划定的债务人可能第三工资出质人,债权工天资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家产。 【比拟】根基同《包管法》第63条,原“质押”修改为“质权”。 第二百零九条 法律、行政礼貌榨取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比拟】新增,以相反的方法暗示“无榨取即可出质”。 第二百一十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该当采纳书面情势订立质权条约。 质权条约一样平常包罗下列条款: (一)被包管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推行债务的限期; (三)质押家产的名称、数目、质量、状况; (四)包管的范畴; (五)质押家产交付的时刻。 【比拟】第一款同《包管法》第64条第一款。第二款同《包管法》第65条,但将条约“该当包罗”的条款改为“一样平常包罗”,且删除了《包管法》第二款的第(六)项。 第二百一十一条 质权人在债务推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推行到期债务时质押家产归债权人全部。 【比拟】同《包管法》第66条,属于 “榨取流质”。 第二百一十二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家产时设立。 【比拟】在《包管法》第64条基本划定,将“质押条约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偶然见效” 修改为“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家产时设立”,将条约见效与质权设立区分隔来。 第二百一十三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家产的孳息,但条约还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划定的孳息该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用度。 【比拟】同《包管法》第68条。 第二百一十四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时代,未经出质人赞成,私自行使、处分质押家产,给出质人造成侵害的,该当包袱抵偿责任。 【比拟】同《包管法表明》第93条。 第二百一十五条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家产的任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家产毁损、灭失的,该当包袱抵偿责任。 质权人的举动也许使质押家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押家产提存,可能要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家产。 【比拟】同《包管法》第69条。 第二百一十六条 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也许使质押家产毁损可能代价明明镌汰,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力的,质权人有官僚求出质人提供响应的包管;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家产,并与出质人通过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可能提存。 【比拟】根基同《包管法》第70条。 第二百一十七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时代,未经出质人赞成转质,造成质押家产毁损、灭失的,该当向出质人包袱抵偿责任。 【比拟】同《包管法表明》第94条第二款。 第二百一十八条 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债务人以本身的家产出质,质权人放弃该质权的,其他包管人在质权人损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畴内免去包管责任,但其他包管人理睬如故提供包管的除外。 【比拟】新增内容,各人温习的时辰要留意。 第二百一十九条 债务人推行债务可能出质人提前清偿所包管的债权的,质权人该当返还质押家产。 债务人不推行到期债务可能产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气象,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家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家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家产折价可能变卖的,该当参照市场价值。 【比拟】根基同《包管法》第71条第第1、2款。 第二百二十条 出质人可以哀求质权人在债务推行期届满后实时利用质权;质权人不可使的,出质人可以哀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家产。 【比拟】新增内容,各人温习的时辰要留意。 出质人哀求质权人实时利用质权,因质权人怠于利用权力造成侵害的,由质权人包袱抵偿责任。 【比拟】同《包管法表明》第95条第二款。 第二百二十一条 质押家产折价可能拍卖、变卖后,其价款高出债权数额的部门归出质人全部,不敷部门由债务人清偿。 【比拟】同《包管法》第71条第3款。 第二百二十二条 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协议设立最高额质权。 最高额质权除合用本节有关划定外,参照本法第十六章第二节最高额抵押权的划定。 【比拟】实践中已有,观念上予以了明晰。 第二节 权力质权 第二百二十三条 债务人可能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力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常识产权中的家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礼貌划定可以出质的其他家产权力。 【比拟】比《包管法》第75条划定的“可出质的权力的范畴”放大了,增进了应收账款、基金份额;常识产权中增进了“等”字,极大地拓宽了|法i律l教诲h网;整/理|企业的融资渠道。 第二百二十四条 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该当订立书面条约。质权自权力凭据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力凭据的,质权自有关部分担理出质挂号时设立。 【比拟】在《包管法》第77条的基本上拟定,但用“挂号后质权设立”取代了已往“挂号后出质条约见效”的提法,将质权的设立与质押条约见效区分隔来。这一点,各人温习的时辰要留意。 第二百二十五条 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可能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可能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可能提取的货品提前清偿债务可能提存。 【比拟】同《包管法》第77条。 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该当订立书面条约。以基金份额、证券挂号结算机构挂号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挂号结算机构治理出质挂号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解决部分担理出质挂号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赞成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该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可能提存。 【比拟】在《包管法》第78条的基本上拟定,用“挂号后质权设立”取代了已往“挂号后出质条约见效”的提法,而且区分了“以基金份额、证券挂号结算机构挂号的股权出质的”和“其他股权” 出质的差异挂号部分,尤其是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记其实公司股东名册后见效”的做法,一致以工商部分挂号为准。 第二百二十七条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常识产权中的家产权出质的,当事人该当订立书面条约。质权自有关主管部分担理出质挂号时设立。 常识产权中的家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可能容许他人行使,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赞成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可能容许他人行使出质的常识产权中的家产权所得的价款,该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可能提存。 【比拟】第一款根基同《包管法》第79条,但用“挂号后质权设立”取代了已往“挂号后出质条约见效”的提法。第二款根基同《包管法》第80条的划定。 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该当订立书面条约。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治理出质挂号时设立。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赞成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该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可能提存。 【比拟】新增内容,温习时留意。 第二百二十九条 权力质权除合用本节划定外,合用本章第一节动产质权的划定。 【比拟】同《包管法》第81条的划定。 第十八章 留 置 权 第二百三十条 债务人不推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正当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划定的债权工资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家产。 第二百三十一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该当与债权属于统一法律相关,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比拟】在《包管法》第82条的基本上拟定,扩大了留置权的范畴。修改了《包管法》第84条和《包管法表明》第109条关于留置权利用的条约相关种类的限定;物权法的划定不再范围于因保管条约、运输条约、加工承揽条约产生的债权,乃至企业间利用留置权也不受“统一法律相关”的限定,扩展了留置权利用的也许。 第二百三十二条 法律划定可能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比拟】在《包管法》第84条第二款的基本上拟定,但同时划定“法定”或“约定”有破例时不得留置。 第二百三十三条 留置家产为可分物的,留置家产的代价该当相等于债务的金额。 【比拟】同《包管法》第85条。 第二百三十四条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家产的任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家产毁损、灭失的,该当包袱抵偿责任。 【比拟】同《包管法》第86条。 第二百三十五条 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家产的孳息。 前款划定的孳息该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用度。 【比拟】在《包管法表明》第114条基本上拟定,内容基内情同。 第二百三十六条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该当约定留置家产后的债务推行时代;没有约定可能约定不明晰的,留置权人该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推行债务的时代,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过时未推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家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家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家产折价可能变卖的,该当参照市场价值。 【比拟】根基同《包管法》第85条的划定,将“不少于两个月”的脱期期修改为“两个月以上”,并增进了不易保管的除外气象。 第二百三十七条 债务人可以哀求留置权人在债务推行期届满后利用留置权;留置权人不可使的,债务人可以哀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家产。 【比拟】新增内容。 第二百三十八条 留置家产折价可能拍卖、变卖后,其价款高出债权数额的部门归债务人全部,不敷部门由债务人清偿。 【比拟】同《包管法表明》第87条第二款。 第二百三十九条 统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可能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比拟】新增内容,确定了“留置权”优先于其他包管物权。 第二百四十条 留置权人对留置家产损失占有可能留置权人接管债务人另行提供包管的,留置权没落。 【比拟】在《包管法》第88条基本上拟定,明晰了损失占有的同时损失留置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