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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海域、海岛和土地政策。合理利用海岛和海域资源,在围填海指标上给予倾斜,优先用于发展海洋优势产业、耕地占补平衡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国家在海域使用金分配使用上对山东予以适当倾斜,养殖用海依法减免海域使用金。支持山东开展用海管理与用地管理衔接的试点,积极推动填海海域使用权证与土地使用权证的换发试点工作,以及凭人工岛海域使用权证书按程序办理项目建设手续试点。实行土地利用计划差别化管理,对重大建设项目特别是使用未利用地的建设项目,国家在安排用地计划时予以倾斜;鼓励对宜农土地后备资源进行开发;区内逐步建立市级土地指标统筹使用和跨市域土地指标统筹使用制度;组织实施国家级重大土地整治工程,支持开展未利用地开发管理改革试点。严格执行国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关管理政策。 (4)对外开放政策。适当加大对区内出口退税负担较重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允许青岛前湾、烟台保税港区在海关监管、外汇金融、检验检疫等方面先行先试;支持外国籍干线船舶在青岛前湾、烟台保税港区发展中转业务。支持青岛口岸发展国际过境集装箱运输。在标准化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建设以及检验检疫、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支持设立国家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开放分类: 合作编辑者更多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需进一步完善,百科欢迎您也来参与 在开始编辑前,您还可以先学习 如想投诉,请到百度百科投诉中心;如想提出意见、建议,请到百度百科吧。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