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退休职工病故后是否有直系亲属补助费,领取的标准和条件是什么? 沈阳市市劳动保障局2008年02月21日答复: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退休职工病故后,供养直系亲属必须是无经济收入,其生活费用主要依靠职工供给的才能享受一次性救济费,并且需要经市劳动局审批。领取标准:按照《关于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享受的一次性救济费和按月享受的生活救济费标准及纳入养老保险基金统筹项目的通知》(劳发[2001]35号)第二条规定:“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的标准为退休人员死亡时上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按月享受的生活救济费标准仍接原规定执行。上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执行时间为当年的7月1日至下年的6月30日。” 领取条件:按照《关于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享受的一次性救济费和按月享受的生活救济费标准及纳入养老保险基金统筹项目的通知》(劳发[2001]35号)第一条规定:“凡参加我市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其退休人员在1999年7月1日以后死亡的,其供养直系亲属可享受一次性救济费和按月享受的生活救济费。”企业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必须是无经济收入,其生活费用主要依靠职工供给的才能享受一次性救济费,并且需要经市劳动局审批。 摘自沈阳市政风行风热线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