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什么人可以收养孩子,该如何收养孩子等问题。 首先,什么人可以收养孩子,这涉及到收养孩子的主体要件。 我国《收养法》有具体的规定,即必须同时满足(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这四个条件。 当然,《收养法》还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比如收养的对象是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受到的限制就比较少。 根据您所提出的情况看,您和您爱人已经满三十周岁,且无子女,如果没有上述规定的第三项情况的话,您是具备收养孩子的主体要件的,可以申请收养孩子。 此外,如果您还具备例外规定所提及的情况,比如您是华侨或者收养的对象是三代以内的同辈旁系血亲子女,则所受的限制会更少些,比如被收养人可以已满十四周岁等。对于拆迁政策。 其次,可以收养多少孩子?根据《收养法》第八条之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也即是说,如果想收养的不是孤儿、残疾儿童、弃婴等情况的孩子,您和您爱人最多只能收养一个孩子。 最后,回答您收养孩子需要办什么手续这个问题。 收养孩子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制的,在我国,收养孩子需要收养人与送养人(即孩子的监护人)双方自愿,如果收养的孩子已经满十周岁,还要征求孩子的同意; 在此之后,您需要做的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您可以通过和送养人协商订立收养协议,如果双方要求收养公证,可以要求公证部门办理公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