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精神赔偿解释》列举的人格权和人格利益有:生命权、、身体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带有人格特征的监护权和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财产权。 法律咨询:被打成轻微伤能精神吗? 关键是我弟弟没一点责任!对方喝酒喝多了,鉴定为轻微伤。法律知识。 我弟弟觉得太冤了!而且是头部,留下疤痕,医生说不适随时就诊。 当时流了很多血!有照片为证,告他故意伤害是不是也行啊? 律师回答: 不构成轻伤无法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你可提起民事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误工,营养,护理,住院伙补等相关费用 留下疤痕你可去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如构成伤残可要求对方支付赔偿,不构成则无. 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七条 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