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个月,陕西地方电力集团与国家电网陕西分公司发生武斗,山东魏桥集团自建电厂与国家电网产生冲突,两件事引发了一场关于供电体系的大讨论。中国法律网彭大成律师认为魏桥集团自建电厂“四宗罪”牵强。 魏桥集团的屁股该打:单个企业自建小电网,肯定不是正确方向;但国家电网的屁股谁来打? 最近两个月,陕西地方电力集团与国家电网陕西分公司发生武斗,山东魏桥集团自建电厂与国家电网产生冲突,两件事引发了一场关于供电体系的大讨论。 以纺织和电解铝为主业的魏桥集团,1998年以后就一直被电卡着脖子:一是电不够用,二是电价太高。聪明的董事长张士平不想一直担负这样大的电力成本,遂在地方政府支持下建起了自备电厂。 这却得罪了电网公司:一个用电大户这样“自发自用”,让“吃差价”的电网公司售电量大大减少——尽管电网公司没法给魏桥集团提供质量稳定、价格低廉的供电服务,何况,它还向周围居民低价供电。 于是,电网公司与电力企业联合会、物价部门总结了魏桥供电“四宗罪”:违反《电力法》;环保不合格;安全性差;没有承担社会责任。 魏桥集团的屁股或许该打,但这几大棒真真有些牵强。 先说违反《电力法》。199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十八条规定:电力生产与电网运行应当遵循安全、优质、经济的原则。电网运行应当连续、稳定,保证供电可靠性。第二十八条规定,用户对供电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供电企业应当根据其必要性和电网的可能,提供相应的电力。我不知道法人委托书范本。而魏桥正是因为电网电价太高、不够经济,说停就停、不连续不稳定才自建电网的。且不说这部法律已有多条不适合当下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即便是违法,也是电网“违法”在先。 接着讲环保。魏桥集团所用发电设备的环保优势,早已被专业人士肯定过。退一步讲,即便电厂不环保,国家价格管理部门和电网企业、电力企业联合会也没资格打下这一棒,自有环保执法部门出来说话。 再来看供电安全。外行人不懂,听起来很忽悠人,事实上魏桥电厂是自己圈起来的小循环,不会妨碍电网企业的供电安全。并且,纺织设备对电能质量十分敏感,如果供电不安全,直接的反应就是纺纱织布断纱跳线,怕是成就不了世界最大棉纺企业。而向居民供电,本不是魏桥集团的商业计划,而是周遭居民希望分享这便宜且服务周到的电力资源。 (本文作者:广州彭大成律师) 彭大成律师 执业机构: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手机 彭大成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学历研究生,系中华全国律师 协会会员,广州律师协会会员,执业多年来,为当事人成功代理了…… (本文来源:中国法律网 所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