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况】双方曾签订一份车辆租赁合同,协议约定某汽车公司向李某承租一辆私家车作为出租使用,每个月定期给付李某租金,如逾期7天或多次恶意拖欠则需支付李某违约金元。李某称某汽车公司因拖欠其租金长达一个多月,起诉至法院要求某汽车公司支付其违约金元并支付所欠租金元。某汽车公司找到魏太清律师后,魏律师认真看了协议,对于合同法司法解释。感觉此案难度相当大,因为协议约定的非常清楚,某汽车公司又违约在先,代理难度相当之大。经慎重考虑,魏律师建议某汽车公司就该车所花费的保险和装饰部分向李某提出反诉,并提出恰当的代理思路,在此同时,也建议顺信不放弃跟李某进一步沟通协商解决。反诉后,双方也进行了协商,但都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庭审前,魏律师跟法官就案情进行了沟通,在法官的建议下双方进一步协商沟通,最终在合理的诉讼技巧和适当的调解方案下,李某最终同意只需一次性支付其元就将本案全部了结,这样元数额跟李某根据协议诉讼的元相差了元,应该是相当理想的一个结案方案,对此某汽车公司也比较满意。 【律师见解】本案的反诉思路和一定的调解谈判技巧很重要,这对律师的水平和把握案情的能力是一个考验。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 魏太清律师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