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支口商品检讨法实验条例》已经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集会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温家宝 二00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目 录
第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支口商品检讨法》(以下简称商检法)的划定,拟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度质量监视检讨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度质检总局)主管世界收支口商品检讨事变。 国度质检总局设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收支口商品的港口、集散地的进出境检讨检疫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进出境检讨检疫机构),解决所认真地域的收支口商品检讨事变。 第三条 国度质检总局该当依照商检法第四条划定,拟定、调解必需实验检讨的收支口商品目次(以下简称目次)并发布实验。 目次该当至少在实验之日30日前发布;在紧张环境下,该当不迟于实验之日发布。 国度质检总局拟定、调解目次时,该当征求国务院对外商业主管部分、海关总署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四条 进出境检讨检疫机构对列入目次的收支口商品以及法律、行政礼貌划定须经进出境检讨检疫机构检讨的其他收支口商品实验检讨(以下称法定检讨)。 进出境检讨检疫机构对法定检讨以外的收支口商品,按照国度划定实验抽查检讨。 第五条 收支口药品的质量检讨、计量用具的量值检定、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详监视检讨、船舶(包罗海上平台、首要船用装备及原料)和集装箱的类型检讨、飞机(包罗飞无邪员机、机载装备)的适航检讨以及核承压装备的安详检讨等项目,由有关法律、行政礼貌划定的机构实验检讨。 第六条 收支境的样品、礼物、暂准收支境的货品以及其他非商业性物品,免予检讨。可是,法律、行政礼貌还有划定的除外。 列入目次的收支口商品切合国度划定的免予检讨前提的,由收货人、发货人可能出产企业申请,经国度质检总局检察核准,进出境检讨检疫机构免予检讨。 免予检讨的详细步伐,由国度质检总局商有关部分拟定。 第七条 法定检讨的收支口商品,由进出境检讨检疫机构依照商检法第七条划定实验检讨。 国度质检总局按照收支口商品检讨事变的现实必要和国际尺度,可以拟定收支口商品检讨要领的技能类型和尺度。 收支口商品检讨依照可能参照的技能类型、尺度以及检讨要领的技能类型和尺度,该当至少在实验之日6个月前发布;在紧张环境下,该当不迟于实验之日发布。 第八条 进出境检讨检疫机构按照便利对外商业的必要,对收支口企业实验分类解决,并凭证按照国际通行的及格评定措施确定的检讨禁锢方法,对收支口商品实验检讨。 第九条 进出境检讨检疫机构对收支口商品实验检讨的内容,包罗是否切合安详、卫生、康健、情形掩护、防备诓骗等要求以及相干的品格、数目、重量等项目。 第十条 进出境检讨检疫机构依照商检法的划定,对实验容许制度和国度划定必需颠末认证的收支口商品实施验证解决,磨练单证,查对质货是否符合。 实施验证解决的收支口商品目次,由国度质检总局商有关部分后拟定、调解并发布。 第十一条 收支口商品的收货人可能发货人可以自行治理报检手续,也可以委托署理报检企业治理报检手续;回收快件方法收支口商品的,收货人可能发货人该当委托进出境快件运营企业治理报检手续。 第十二条 收支口商品的收货人可能发货人治理报检手续,该当依法向进出境检讨检疫机构存案。 署理报检企业、进出境快件运营企业从事报检营业,该当依法经进出境检讨检疫机构注册挂号。未依法经进出境检讨检疫机构注册挂号的企业,不得从事报检营业。 治理报检营业的职员该当依法治理报检从业注册,并实施凭据报检。未依法治理报检从业注册的职员,不得从事报检营业。 署理报检企业、进出境快件运营企业以及报检职员不得犯科署理他人报检,可能超出其营业范畴从事报检营业。 第十三条 署理报检企业接管收支口商品的收货人可能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治理报检手续的,该当向进出境检讨检疫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遵守本条例对委托人的各项划定;以本身的名义治理报检手续的,该当包袱与收货人可能发货人雷同的法律责任。 进出境快件运营企业接管收支口商品的收货人可能发货人的委托,该当以本身的名义治理报检手续,包袱与收货人可能发货人雷同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委托署理报检企业、进出境快件运营企业治理报检手续的,该当向署理报检企业、进出境快件运营企业提供所委托报检事项的真实环境;署理报检企业、进出境快件运营企业接管委托人的委托治理报检手续的,该当对委托人所提供环境的真实性举办公道检察。 第十四条 国度质检总局成立收支口商品风险预警机制,通过网络收支口商品检讨方面的信息,举办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的范例,采纳响应的风险预警法子及快速回响法子。 国度质检总局和进出境检讨检疫机构该当实时向有关方面提供收支口商品检讨方面的信息。 第十五条 进出境检讨检疫机构事恋职员依法执行职务,有关单元和个人该当予以共同,任何单元和个人不得犯科过问和阻挠。 第十六条 法定检讨的入口商品的收货人该当持条约、发票、装箱单、提单等须要的凭据和相干核准文件,向海关报关地的进出境检讨检疫机构报检;海关 放行后20日内,收货人该当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划定,向进出境检讨检疫机构申请检讨。法定检讨的入口商品未经检讨的,禁绝贩卖,禁绝行使。 进话柄行验证解决的商品,收货人该当向海关报关地的进出境检讨检疫机构申请验证。进出境检讨检疫机构凭证国度质检总局的划定实验验证。 第十七条 法定检讨的入口商品、实施验证解决的入口商品,海关凭进出境检讨检疫机构签发的货品通关单治理海关通关手续。 第十八条 法定检讨的入口商品该当在收货人报检时申报的目标地检讨。 大宗散装商品、易腐朽变质商品、可用作质料的固体废料以及已产生残损、欠缺的商品,该当在卸货港口检讨。 对前两款划定的入口商品,国度质检总局可以按照便利对外商业和收支口商品检讨事变的必要,指定在其他所在检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