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编号: FZ11121300537 诉求标题: 持美国绿卡的女友回国与我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办理手续的流程? 诉求内容: 持美国绿卡的女友回国与我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办理手续的流程? 转办意见:
福州市信访局
1、请 福州市民政局 在2011-12-21 08:58 前回复。 (2011-12-14 08:58) 市领导批示:
区(市)县
回复意见:
您好!持美国绿卡的中国公民(即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在福州办理结婚登记需在福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并提供中国驻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关系证明,本人的中国护照,福州居民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双方结婚照三张。办理地点是福州市黎明街五号丽兴大楼二楼,联系电话:83718360。(福州市民政局于 2011-12-20 10:47回复) 诉 求 人: 巫先生 事件地点: 鼓楼区 诉求时间: 2011-12-13 21:20 截止日期: 2011-12-21 08:58 发表评论 (福州12345系统满意度和评价有何作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