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2 > 离婚程序 >

2013司考民法重点:撤销权

时间:2013-02-26 20:32来源:薰依 作者:聪颖的彬彬 点击:
2013重点:撤销权。2013年司法考试备考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进行复习,教育网的小编将司法考试中涉及撤销权的内容进行了整理,希望考生认真阅读。 精彩链接: 一、撤销权之一――可撤销民事行为中的撤销权: (一)撤销原因: 1、欺诈:因

2013重点:撤销权。2013年司法考试备考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进行复习,教育网的小编将司法考试中涉及撤销权的内容进行了整理,希望考生认真阅读。

精彩链接:

一、撤销权之一――可撤销民事行为中的撤销权:

(一)撤销原因:

1、欺诈:因一方的欺诈行为使对方陷入错误(合同54条第2款)

2、胁迫:因一方的胁迫行为使对方陷入恐惧(合同54条第2款)

3、乘人之危:一方故意利用对方的危难处境(合同54条第2款)

4、重大误解:因自己过失对合同内容有认识错误(合同54条第1款)

5、显失公平:一方由于缺乏经验或紧迫而订立合同,另一方获利利益超过必要限度;(合同54条第1款)

(二)撤销权的行使:

1、由受损一方当事人依诉讼方式行使,

2、除斥期间为一年。 法律 敎育 网

二、撤销权之二――债的保全中的撤销权(合同74条)

(一)构成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合法且已届至的债权;

2、债务人有以下行为之一;

(1)放弃到期债权;债务免除

(2)无偿转让财产;赠与

(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且债务人为恶意,受让人也须为恶意;

3、债务人实施上述行为,已危及债权人的债权。

(二)撤销权的行使方法:

1、行使方式:诉讼行使;

2、除斥期间:1年,5年;

三、撤销权之三――中的撤销权

赠与合同中的撤销权:

1.任意撤销权

原则:标的交付前得撤销(合同186条第1款)

例外:A.公益性赠与(合同186条第2款)

B.道德性赠与

C.公证赠与

2.法定撤销权

A.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合同192条)

B.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C.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中国法律网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转发分享: 将文章“”转发至新浪微博、QQ空间、人人网等网让更多网友分享。 分享到: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