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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如何判决夫妻离婚后的房产归属问题?

时间:2014-03-06 16:03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很多网友咨询在离婚后房产该如何分配,通过法律手段的话,法院会如何判决?在这里银率网就几种常见情况进行一下简单的介绍,为遇到这种情况的朋友们起点借鉴作用

法院是如何判决夫妻离婚后的房产归属问题?

作者:银率网原创  闫博锴    2014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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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网友咨询在离婚后房产该如何分配通过法律手段的话法院会如何判决?在这里银率网就几种常见情况进行一下简单的介绍为遇到这种情况的朋友们起点借鉴作用

  很多人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特别是遇到房产非配的问题时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目前我国法律一般适用于以下的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首先无论房产证上是哪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房产均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第二种情况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现在因为房价高涨大部分人都是通过贷款来购房如果夫妻双方在向银行还房贷的时候离婚房产又该如何分割?

  一种情形是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那么该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 无权要求分割

  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分配该财产部分

  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无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 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另一种情况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为避免夫妻因房产等财产带来的纷争银率网建议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后后的朋友如果可以的话要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按揭住房的要公证把夫妻双方的比例写清楚假如一方父母出资帮小两口购买住房也可作公证约定好房屋的归属另外还应注意保存还款的证据如银行转账单入账单等即使以后起了纠纷也能成为参与还贷的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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