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有关子女过继的法律问题。“过继”只是我国民间特有的一种说法,在法律上只有收养的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我不知道农村养老保险怎么交。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另外,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三十周岁以上;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三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