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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军事力量

时间:2013-04-25 13:33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对中国军力情况的详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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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军事力量详表
| | | | | | | |组织结构 | | 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武装力量中的中国共产党组织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及民兵组成。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是国家的常备军,主要担负防卫作战任务,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预备役部队平时按照规定进行训练,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战时根据国家发布的动员令转为现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指挥下,担负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维护社会秩序。民兵在军事机关的指挥下,担负战备勤务、防卫作战任务,协助维护社会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以毛泽东军事思想和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按照江泽民主席提出的"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正向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目标迈进。

  在2001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指出,强大的国防是国家安全和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十五”期间,要在集中力量发展国民经济的同时,积极推进国防建设,增强国防实力。要加强军队党的建设,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加强人民解放军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贯彻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坚持质量建军,科技强军,勤俭建军,依法治军,积极改革创新。加快军队向质量效能型和科技密集型转变,走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提高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防卫作战的能力,做好应付种种复杂情况的准备。加强国防动员体系建设,增强国防后备力量,提高平战转换能力。深化后勤保障改革,提高保障能力。要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大力协同,自主创新,建立适应国防建设和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发展高新武器装备,努力提高现代化水平。要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坚决打击“台独”分裂势力,早日完成祖国统一。

简史

 

中国人民解放军帽徽

     中国人民解放军诞生于1927年8月1日 。土地革命战中国人民解放军帽徽争时期称中国工农红军,抗日战争时期称国民革命军八路军和国民革命军新四军,从国共内战时期起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它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紧密依靠基层民众,进行了土地革命战争、参加了抗日战争和国共内战,历经艰难曲折,由小到大,由弱到强,战胜了国内外的强大敌人,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立下不朽功勋,赢得了全国各族人民的爱戴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人民解放军抵御外来侵略,参加抗美援朝战争,维护国家独立与安全,参加和支援社会主义建设,同时,在加强自身革命化、现代化和正规化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成为巩固国防、维护国家领土完整与安全的坚实基础。

  中国人民解放军诞生于1927年8月1日的南昌起义。1927年秋至1928年春,中国共产党先后发动了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广州起义、湘南起义和湖北东部等地区的起义。这些地区起义后保留下来的部队,当时叫中国工农革命军,1928年5月以后,陆续改称中国工农红军,简称“红军”。

  1937年7月7日爆发抗日战争,8月25日红军的主力部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简称八路军,9月11日改称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活动在江西、福建、广东、湖南、湖北、河南、浙江、安徽八省十四个地区的红军游击队集中起来,10月2日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

  1945年,同盟国中国战区第二战区司令长官兼八路军总司令朱德批下七道抗日反攻命令,并在其中第四道命令中首次提出“人民解放军”一词。中国抗日战争胜利后,1945年中共领导下的关内各解放区部队大批进入东北地区,10月31日和东北抗日联军等组成东北人民自治军,1946年1月14日,东北人民自治军改称东北民主联军。

  1946年中国爆发国共内战,解放区各部队由八路军、新四军、东北民主联军等陆续改称人民解放军。经过数年的国共内战,推翻了国民政府的统治,后又进军西藏,统一了中国大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解放军担当保卫国防,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任务,同时开展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使之发展成由陆、海、空三军组成的诸军、兵种合成的军队。

规模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的传统组织结构分为三部分:主力部队、地方部队和民兵。在陆军方面,近年来中国大举裁军和采购新装备,建立了机动性和战备能力较强的主力部队。目前陆军兵力已由100个师减至约40个,而且有许多部队缩编为旅。至2005年底,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总兵力为230万人。

国防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一向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事业而努力,坚持永远不称霸、不做超级大国、不侵略别国的政策。国防政策是巩固国防抵御外敌侵略,扞卫国家领土、领空、领海主权和海洋权益,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强调国防建设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逐步提高军队的防卫作战能力,加强质量建设,走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重点是发展国防科学技术,加强军队现代化建设,加强后备力量建设,逐步增强国防实力和潜力。坚持平战结合、军民结合的方针,在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下,有重点有选择地引进国外一些先进技术。努力发展与各国军队的友好关系,通过加强国防科学技术和军事学术等方面的交流,不断增强彼此之间的了解和友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抵御外敌侵略,保卫国家独立和安全,维护世界和平,始终奉行积极防御的战略。其基本点是坚持自卫立场,坚持后发制人,坚持人民战争。这个战略要求军队在长期和平环境中始终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遏制战争的爆发。在遭到敌人的局部入侵时,要本着有理、有利、有节的方针,予以有力地还击。一旦国家遭到大规模侵略,迅速动员人民群众和国家战争潜力,采取灵活的作战样式,逐步改变战争形势,适时转入战略反攻和进攻,最后战胜敌人。

相关的国防立法,军队节日

  兵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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