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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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山东 11-27 00:13 悬赏 20 发布者:李家小太岁 回答:(0) 剩余时间:
14天23小时
乙方A和B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上写:乙方为A,共有人为B。A交付了一半房款为首付,款项在A的银行账户转入房主甲方账户。当时房产证并没有办理下来,你看http://www.5law.cn/b/a/falvzhuanti2/tanqinjia_guojiaguiding/2012/1122/47584.html。事隔一年发现,在A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中介公司把房产证过户到了B的名下,并且合同上的补充条款一栏多了手写的一项:乙方为2人,可过户到任何一人名下。作为A应如何处理。可以不要房屋所有权,但是要拿回自己首付的资金。 PS:如果A起诉B,要如何能最快要回首付款。B比较无赖,拿钱出来会很困难,但是是国家公务员。如果A起诉中介,应抓住哪一点? 补充细节: 一:A和B共有的作为乙方的合同被B扣下,但是中介处的合同上A的签名被重新描画,与本人字迹完全不符。 二:中介处多了一个收条,写的是:收到A和B的首付款**元,下面是甲方的手印。A完全不知道有这样的收条。因为是A独自付款。没有A或者B任何一人的签字。 三:中介在合同签订的一个月后为收了A的一万五千元作为过户费用,并有书面文件保证过户到A得名下,并且为A做社会保险(A不是本地户口,没社保不能办理房产证) 四:中介公司办理房产证完全没有通知A,只和B单独去办理,A完全不知情。 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