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法律(提纲) 作者:郭王飞律师 湖北荆楚 前言 一、人力资源规划概述 二、人力资源规划的新要求——劳动关系梳理、用工模式选择 ●标准劳动关系 ●灵活劳动关系 ●特殊劳动关系 ●民事劳务关系 ●其他用工关系 第一单元入职篇 一、招聘条件不等于录用条件 ●招聘条件和录用条件的联系和区别 二、入职审查及法律风险防范 ●是否年满16周岁 ●学历\工作经历是否真实 ●是否存在潜在疾病残疾 ●是否与其他企业具有未到期劳动合同 ●是否对其他单位有竞业限制义务 ●外国人是否办理就业手续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 ●企业的诚实磋商义务 ●员工拒的处理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的签收 四、入职时的其他必备工作 ●按履行告知义务 ●组织学习/签收规章制度 ●敲定员工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让员工签订保密/无纠纷方面的承诺 第二单元在职篇 一、劳动合同的种类和期限 ●完成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吗 ●到期终止必须提前30天通知吗 ●期满留用、及劳动合同到期后续签的处理 ●调岗、调薪、变工作地点必须重签劳动合同吗 二、试用期知多少 ●几次试用期? ●试用期的长短 ●试用期PK医疗期 ●没有试用期的约定了试用期 ●试用期也是有的 ●试用期要交社保吗 ●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解除 三、工时工资 (一)标准度 ●到底加班不超过40小时还是44小时 ●上班时间不超过40小时就不违法 ●做五休二的“二”是哪两天 ●做一休一不算加班吗 (二)特殊工时制度 ●哪些情况适用不定时工时和 ●劳动合同约定特殊工时有效吗 ●综合工时内的法定假上班算加班吗,双休日呢 ●以上算是加班的话,加班费如何计算 ●管理人员都设计成不定时工时吗 ●不定时工作制没有加班费 ●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如何管理 (三)计件工时的定额确定与工时计算 ●没有加班费 ●计件工资的定额如何确定 ●计件工时与其他特殊工时的比较 (四)工资 ●工资的组成 ●发工资必须给吗 ●年薪制怎么发工资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四、休假管理 ●旷工一天扣两天工资可以吗 ●事假是否一律没有工资 ●能否跨年度 ●婚假待遇如何处理 ●医疗期和病假是否一回事 ●如何严格实施病假管理制度 ●医疗期满后员工依然请病假如何处理 ●何时可以享受 ●未休假工资怎么发 ●企业如何自主安排年休假 第三单元离职篇 一、员工辞职管理 ●不辞而别不等于 ●有时辞职也是要付经济补偿金的 ●可以要求员工赔偿损失吗 ●辞职就付可行吗 二、协商 ●谁提出解除、谁证明 ●怎么签解除协议 三、无过错性解除员工 ●医疗期如何计算 ●末位淘汰等于不能胜任吗 ●什么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如何避免裁员风险 ●程序违法就是解除违法吗 ●哪些情况下不能解除 四、有过错性解除员工 ●重大损害有什么标准 ●兼职就能解除吗 ●哪些情况属于被追究刑事责任 ●合同无效与解除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是“华山一条路” ●还能要求违约金吗 五、解雇女职工的特殊处理 ●女职工保护是社会责任还是企业责任 ●解雇女职工需谨慎操作 ●违反计划生育的女职工也受法律保护吗 六、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形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计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