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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 %。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编码: 乙方(签名): 鉴证人员(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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