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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时间从当年 6 月 30 日算起。经培训合格后任命为武警现役警官或专业技术干部(大专毕业生任命为正排职、少尉警官;本科毕业生任命为副连职、中尉警官,硕士研究生任命为正连职,上尉警官)。 (二)按照任命的职务等级确定工资标准,每年定期增资一次,并随着职务和警衔的晋升而增加。 (三)享受现役干部公费医疗待遇和军人职业保险、住房分配或住房补贴等。 (四)入伍后,符合随军政策规定的,即可办理配偶、子女随军随队手续;若配偶、子女是农村户口的,可转为本人工作地城市户口。 (五)入伍后,未婚的每年享受 30 天探亲假,已婚且夫妻两地分居的每年享有 40 天假期;已婚且夫妻同地的,除正常节假日外,每年还有 20 天的公休假。 (六)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带薪离职培训、进修、休假、探亲、治病疗养。 (七)大学生正式入伍后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其它待遇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接收对象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完成集训前实行全程筛选淘汰;与总队签订接收协议后,在入警培训过程中本人强烈要求终止协议的,总队将在收取违约人的违约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撤销其入伍手续,退回原籍或毕业高校。在分配到工作单位后至下达首次任职命令期间,本人强烈要求退出现役的,总队在报部局批准后,按上述规定处理。 (二)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或未参加统一考试、各类测试者均不列为接收对象; 六、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即日起每周一至周五全天接受报名(节假日除外),报名者认真对照上述条件,不符合上述接收条件的谢绝报名,报名时间统一截止到2012年12月30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请登录接收地方大学生网站按照要求自行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者请提供报名真实信息,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并通报所在高校),根据网站提示完成报名工作,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接受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者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显示审查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七、免责事项 1、本网站是接收地方大学生报名的唯一官方网站。 2、请与招生简章指定联系人接洽报名和咨询事宜,请勿轻信其他个人形式的招录报名,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本人自己负责。 责任单位:武警新疆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乌鲁木齐市团结路1551号) 联 系 人:马干事 点至14点,下午16点至19点致电咨询) 邮 编:830001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