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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经济知识重点之无效合同。考试各个科目跨度比较大,涉及内容繁多,中国法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重要知识点的讲义,希望大家在备考的时候多加研究,多做练习。本文重点讲述无效合同。 精彩链接:
1.无效合同的概念 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拖欠工资怎么办。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都属于无效合同。 2.无效合同的特征 第一,无效合同的违法性。 第二,无效合同的不得履行性。 第三,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第四,无效合同当然无效。 3.无效合同的种类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法律 敎育 网 (5)违反法律、行政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4.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转发分享: 将文章“”转发至新浪微博、QQ空间、人人网等网让更多网友分享。 分享到: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