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管辖
来源:中国法律网 作者: 时间:200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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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绍的是合同履行地的管辖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产生的纠纷,可由被告所在地或者管辖,作为供销合同的合同履行地为交货地,可以选择在合同履行地来管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听说http://www.5law.cn/b/a/falvzhuanti2/xinhunyinfa_lihun/2012/0909/32475.html。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分享到: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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