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从房地产商资金链断裂看民间借贷的是与非

时间:2012-10-10 20:39来源:玄达 作者:比方说 点击:
为了有效的防止借贷纠纷请大家做好以下几点: 一、签订书面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合同约定的越明确,就越容易减少纠纷,虽然合同法并未明确要求自然人之间的借贷采用书面方式

为了有效的防止借贷纠纷请大家做好以下几点:

  一、签订书面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合同约定的越明确,就越容易减少纠纷,虽然合同法并未明确要求自然人之间的借贷采用书面方式,但为了避免纠纷的发生自然人之间借贷的最好采用书面的形式。

  二、注意借条和收条的区别。

  为了避免纠纷在借贷双方采用借条等简便形式来证明借贷关系,签订借条的同时交付借款时,一定要让对方签订能够证明款项交付的收条。在自然人的借贷中,如果只写了收条或借条的,无论是采用借条还是收条的名称,其内容必须明确且应包括两个事实:一是双方有借款的合意;二是借款已经实际交付。

  三、利息应明确约定,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四、企业之间借贷以及企业与公民之间借贷效力的认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金融企业才能对外发放贷款,一般的企业不能对外发放贷款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行为。你看新婚姻法 离婚 。实际上是一种违反我国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双方约定的利息由国家依法收缴;而企业与公民之间的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五、复利及利息预先扣除的禁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第七条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六、充分利用各种担保方式为借款债权设定担保。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