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老板1400万被抢系 堂弟报复作案

时间:2012-12-27 20:00来源:小杜 作者:abtqf 点击:
今年3月5日,广深高速公路上发生特大抢劫案,群匪手持刀枪、板斧在广深高速上,夜劫车主,劫走1400多万元现金。昨日,9名涉案被告人在广州中院过堂受审。 记者从庭审中获悉,被害人杨某是一家地下钱庄的老板,有大量外币,经常运输于广深两地。其堂弟许增福

今年3月5日,广深高速公路上发生特大抢劫案,群匪手持刀枪、板斧在广深高速上,夜劫车主,劫走1400多万元现金。昨日,9名涉案被告人在广州中院过堂受审。

记者从庭审中获悉,被害人杨某是一家地下钱庄的老板,有大量外币,经常运输于广深两地。其堂弟许增福对运输外币的路线、时间十分熟悉,后纠合黄木顺等人密谋抢劫。庭审中,堂弟许增福当庭向堂哥致歉并认罪。

作案经过:案发前曾有一次抢劫未遂

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底被告人许增福获知被害人杨某每周于固定时间有大量钱款运送至深圳市,遂与被告人黄木顺、方汉旺等人密谋在广深高速公路上抢劫杨某钱款。

2012年2月27日22时许,几人按事前分工,在广深高速公路对杨某实施抢劫未遂。

同年3月5日下午,上述被告人再次密谋实施抢劫。当晚10时30分许,事实上询问笔录范文。当被害人杨某、郑某、吴某驾驶小汽车携带巨额外币从唐旗外贸服装城出发时,许增福、方汉旺通知其他守候的被告人,并驾车尾随被害人驾驶的小汽车。许增财、方辉城驾车前往大关路口负责接应,魏世民、黄木顺、杨声凡及同案人朱永忠指挥梁浩、方辉城等在广州市北环高速公路广大收费站广深方向600米处,由梁浩驾驶着广州本田飞度小汽车与同案人叶风驾驶的金飞面包车以制造交通事故堵塞道路的方式,于当晚10时40分许将被害人驾驶的小汽车劫持,汪晓洪与同案人等手持短刀、斧头等器械威胁被害人杨某、郑某、吴某,并将3名被害人劫持至叶风驾驶的面包车上,驾车至广深高速公路7公里附近驱赶下车。

其间,汪晓洪等人还抢去被害人的诺基亚手机两部及现金2250元人民币。许增福、方汉旺驾车将被害人放在小汽车上的一个背包和一个纸箱,背包和纸箱内共有现金美元240余万元、欧元1.8万余元转移至许增福所驾驶的小汽车上后,驾车逃离现场。

当晚许增福在天河区大观路将赃款中的现金美元交由黄木顺等分赃,黄木顺、魏世民及朱永忠各分得美元16万元,杨声凡分得美元16.6万元,余下的美元和欧元由许增福、方汉旺等人分得。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构成抢劫罪,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堂弟致歉 称只是报复不想抢劫

昨日庭上,9名被告在法警押解下依次出庭。许增福是被害人杨某的堂弟(因父辈有人过继,所以姓氏不同)。许增福供述,自己之所以知道亲戚杨某在当天会载着巨款前往深圳,是因为两人“经常一起喝茶”,他可以“估计得到”。而对自己被列为第一被告,许增福感到不满,他辩称:“我一开始并不是想抢劫,而是想报复。我只是提供了线索给黄木顺。”

在最后陈述阶段,许增福感慨地表示:“我认罪。在这里我要跟堂哥说声‘对不起',这件事情是我做错了。”

许增福的辩护人也认为许增福在本案中是次要的配合的作用,他只是提供了一个线索,本案的实施是由黄木顺负责,包括拦车、劫人都是他召集的。另外,本案的犯罪所得,也由黄木顺分配,否则许增福不用等到第二天去找黄木顺拿钱。

许增福不承认自己为主谋,黄木顺也称他在整个抢劫中“只参与了一部分”,负责把许增福的指令传达给同伙,而负责实施劫车、劫人的同伙主要是由自己的朋友魏世民指挥的,他在整个抢劫中只是一个“中间人”的角色。

公诉人回应,许增福和黄木顺的抢劫行动经过了数次踩点,在2月27日抢劫未遂后又实施了一次抢劫,而且团伙成员之间分工明确,不是一时兴起的“报复”,是蓄谋已久的抢劫。

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