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想通过中介机构买一套二手房。有了意向后,我按中介要求交了元的订金,可由于本人以外的原因导致购房合同最终未能签订。当我向中介公司要求返还订金时,中介公司称:合同未能签订就不能索要订金,订金就是要保证双方能够签订合同。请问中介公司的说法对吗?我是否能向中介公司要求返还我交的订金? 【律师解答】中介公司的上述说法混淆了订金与定金的区别,是不正确的。 订金与定金,看看遗嘱范文。虽然仅一字之差,但在适用中,却有着迥然不同的意义,现将两者的区分简述如下: 1、关于定金定金是担保表现形式之一,为金钱担保。依我国《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若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首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定金还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