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蔡律师
时间:2012-09-27 20:06来源:粉可愛小妞 作者:股友天地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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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据我们了解,被害单位报案时,不但未曾客观的减去焊机中已被本单位正常消耗掉的锡量、锡作为消耗品折损的量及不能利用的需排出的杂质渣滓的锡量,反而违背事实一再的将本单位的人工成本、维修成本甚至吃喝费用等间接成本都一并折算进被窃锡量里,被害单位
而据我们了解,被害单位报案时,不但未曾客观的减去焊机中已被本单位正常消耗掉的锡量、锡作为消耗品折损的量及不能利用的需排出的杂质渣滓的锡量,反而违背事实一再的将本单位的人工成本、维修成本甚至吃喝费用等间接成本都一并折算进被窃锡量里,被害单位会将被窃取的锡量报案成150公斤,其计算方式实在是令人叹为观止!!更何况即使被害单位报案属实,也只能证明被害单位丢失了150公斤锡,而不能证明这150公斤锡由李某某等人所窃。
(三)在现有犯罪嫌疑人供述仅能证实被窃取锡量为70公斤,而被害单位虽然声称丢失150公斤锡但未见任何证据证实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将被盗锡量认定为150公斤并且价值3万多元,究竟依据何在?
既然在被害单位报案所称的丢失150公斤锡根本不可信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即应该: 其一,对查获的W形储锡模具进行剖开勘验,以确切查明暗槽可藏锡的总量,以作为计算被窃取的锡块总量的参考依据之一; 其二,即应详细调查被害单位之所以报案称丢失150公斤锡的证据何在,以作为计算被窃取的锡块总量的参考依据之二,如:调查被害单位是如何计算的;提取保存波峰焊机并调查清楚其体积、容量、购买使用时间等详细数据,并根据前述计算公式以核算出确切的被盗锡量;
其三,调查赃物锡块的购买者以确切查明赃物重量和出卖价值,以作为计算被窃取的锡块总量的参考依据之三; 在查清上述三项涉及定罪量刑的关键事实的基础上,再以公允的被盗锡块数量为样本进行价格鉴证才具有说服力和客观真实性,也才能对各被告人公正的定罪量刑。
三、本案被告盗窃的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且有明显悔罪表现,可酌定从轻处罚。 李某某等人的盗窃行为属于临时起意,事先没有经过严密的预谋、策划和分工,也没有积极、有计划地去制造条件来帮助实现犯罪行为,而只是借工作的便利实施犯罪,并且犯罪对象是使用过一段时间已经损耗的生产材料,相对于以盗窃为生的犯罪来说,被告实施盗窃的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
本案被告出于占便宜的心理而一时糊涂实施了盗窃,并且被告在被抓获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并且有明显悔罪表现,对其从轻处罚不但不至于发生危害社会的恶果,反而有助于其改过自新。 希望贵院能够充分考虑并采纳本《律师意见书》所提意见,仔细核查有关事实并对涉案金额作出正确认定,以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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