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个朋友,两年前和另外一个人(A)合伙开了一个网络公司,注册资金十万元。可能是预先对市场调查不够,公司成立以后,业绩一直不好,处于亏损状态。这样拖了大半年,两个人提出公司解体,A不同意。后经商量,A口头答应把我两个朋友的股份退还,他一个人独立经营。至此以后我的两个朋友就不再过问公司任何事情。现在公司经营良好,A却一直没有兑现他的口头承诺,我的两个朋友至今没有得到他们当初投股的资金。特来咨询一下,我的两个朋友该怎么办?该不该要回他们自己的股份,又应该怎么要? 答:现在他们应该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所以两人仍是公司股东,如果他们签订了合同,其效力是有问题了,因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只有一个人,当然,现在实践中有一些争议,这里就不谈了. 但从公平角度讲,我觉得或者按约定由现在经营的人支付原约定的股权转让资金,可以由他找其他人接受部分转让.或者确认原转让的约定无效,仍是工商注册的内容确定股东.从公平角度讲,我个人倾向于由现经营股东另找人接受部分转让,然后适当调高转让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