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31 11:5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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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财富公司频现违约 如何更好保障投资者权益的法律思考
赵佳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既是大财富管理时代的机遇,也是风险和挑战。
细观近年来第三方财富管理出现的乱象,诸如违规吸储、员工诈骗、私募产品逾期、高管负责人跑路,投资者在追讨无门时,也反映出第三方财富管理行业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亟待完善的现状。
2023年11月,一家市场颇为知名的集团发布《致投资人的一封致歉信》,宣布集团已严重资不抵债。据初步统计资金缺口高达2600亿元,集团持股的信托及四大财富管理公司的众多产品陷入兑付危机,有报道称涉及高净值客户多达15万人。
2023年12月,中国第三大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宣布项目无法正常偿付,涉及资金规模700多亿元。甚至在部分产品出现问题后还在疯狂吸收资金,最终给投资人造成重大损失。
信托产品、私募基金等“理财产品”相关的风险事件频频发生,第三方财富管理一次又一次被推向风口浪尖。
这些事件揭示了一个残酷的现实:在缺乏有效监管的环境下,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的高风险操作,如同一场没有终点的“击鼓传花”游戏,最终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投资者在“理财产品”上倾注的信任与希望,却在不合规的操作和激进的销售策略中被误导,凸显了在大财富管理时代,单纯依赖高收益率诱惑而忽视风险评估的盲目性。这不仅是对投资者一次深刻的教训,也是对整个行业诚信与规范的一次严峻考验。
第三方财富管理还安全合规吗?第三方财富管理市场为何频频“暴雷”?如何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从法律层面,又该如何保障投资者权益?
一、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的野蛮无序生长
从2004年以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巨量的理财规划、财富管理需求,为市场提供了充沛的“资金端”,让第三方财富管理行业一路“狂飙”。同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线上财富管理平台的兴起,进一步降低了理财服务的门槛,使更多普通投资者能够接触到专业的财富管理服务。
过去数年中,各类第三方财富管理平台涌现。直接面对高净值投资者、手握大量客户资源,第三方财富管理平台如火如荼发展背后还存在若干违规的空间。
躲避监管在第三方财富管理领域尤为明显,这些机构通常游离于银行、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的监管框架之外,缺乏明确的行业准入门槛和业务规范。一些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利用信息不对称和监管漏洞,通过高息揽存、大肆宣传等手段吸引投资者,在市场中进行高风险操作,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
不同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第三方财富管理平台应该是责任和权利界限清楚的独立中介服务者,以其专业能力、从客观中立的角度高效匹配资产端和资金端。
然而现实是,部分第三方财富管理平台在成立之初就与母公司或集团系的主营业务高度关联,不仅脱离了“独立”的初衷,部分第三方财富管理平台的资金投向也埋下了重大风险隐患。很多案例都有这样的特点,第三方财富公司与母公司或集团系高度关联,甚至成母公司或集团的‘钱袋子’,部分业务是自融行为。这就从根上埋下了风险,母公司或集团的风险极易传导到财富管理公司。
目前,尚未有完整深入的法律法规体系对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进行有效监管,行业发展缺乏明确的准入门槛与业务规范要求。同时,从金融风险酝酿到最终出现问题的过程中,风险信号虽有预警,但是投资者并未得到有效的风险警示和辅助信息。在大财富管理时代,更加需要全面提升金融监管以缓解市场上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并消除行业乱象。
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思考
市场的快速发展,也带来许多新问题,其中投资者保护是重中之重。从司法实务的视角来看,近年来面临不少挑战:一是新兴事物层出不穷,司法相应需要更快反应;二是市场互联互通带来司法保护新需求,必须通盘考虑国内外投资者的保护问题;三是打破刚性兑付之后,投资失败、违约处理、责任追究的相关制度有待加强。
法律法规对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的责任界定难题,导致在出现问题时法律救济途径受限。投资者在遭遇损失后,往往面临维权艰难的困境。
因此,要促进第三方财富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必须从法律法规入手,建立健全行业准入和业务规范,强化对投资者的保护,通过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和风险警示机制,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同时,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引导行业走向规范健康的发展道路。这不仅需要监管层的智慧和决心,也需要行业内部的自觉和自律,共同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确保投资者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1、财富管理市场创新需要司法应对。如市场机制代替行政审批发挥作用,但如果缺乏有力的投资者保护制度,反而对投资者带来更多伤害,因为中国市场以中小投资者为主,其对市场风险认识不够全面。因此,相应的虚假陈述司法救济制度也需要创新。
2、配套制度需完善。尤其是涉及实务的司法解释、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等。落实现有法律法规政策与创新相结合,才有可能更好的履行监管与审判职能,进而实现保护投资者的目标。
3、有效优化完善投资者维权支持。从目前的证券司法实践来看,大部分投资者仍没有主动提起诉讼或参与诉讼。这主要是由于市场上“非面对面”、“非个体性”的显著特点,使得侵权行为的受害投资者高度分散,出现集体行动障碍。因此,需要加强对中小投资者诉讼的投教力度。
4、加强对投资者教育的重视,着力提升投资者教育工作质效.确保投资者能够充分理解投资产品的风险与收益,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具体来看,一是以市场为导向,明确投保重点。紧跟监管要求与市场需求,了解投资者需求,加强投资者适当性保护和宣教,探明投资者教育工作重点,通过专业、丰富的投资者教育活动普及证券金融知识、倡导价值投资理念;二是加强法律法规教育,提升投资者的法律维权意识。让投资者了解自己的权益,知晓在遭遇不公平对待时的合法维权途径;三是以人才为驱动,夯实投教根基。强化投教人才队伍建设,整合行业专家资源,推动投教工作体系化、常态化;四是以科技为载体,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使得监管机构能够实时监控市场动态,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
5、以保护为保障,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鼓励建立多元化中小投资者公益性维权组织,充分发挥证券期货专业律师作用,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提高投资者维权的便利性,才能建设起一个让广大投资者真正信得过的资本市场。
6、强化投资者保护机制,完善投资者赔偿机制,为投资者提供更全面的保障。一旦出现违规行为,投资者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设立专门的投资者保护基金,一旦投资者遭受损失,可通过这一机制获得补偿,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市场的稳定发展。
7、投资者保护应当形成各类社会资源的整合。比如,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等;探索成立投资者保护协会,行使与消费者保护协会类似的职能;探索由官方与民间、行政与司法、研究与实务、媒体与市场、投资者与律师、机构与个体相结合的投资者权益保护力量,在新时代条件下,使这些力量能继续积极参与、协调共进,共同推进投资者保护的工作与任务。
2021年2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出台,全面加强金融重点领域监管。随后,全国多省市集中开展了第三方财富公司摸排工作,推进业内公司不合规之处的整改。
面对行业野蛮生长带来的风险,投资者应增强风险意识,理性看待高收益承诺,随着理财产品打破刚兑,风险事件频频发生,理财产品不再是可以等同银行存款的安全投资手段。投资人应该摒弃“闭着眼睛买坐等分收益”的传统投资观念,尽量在投资之前就充分了解产品的相关信息及风险。
在进行重要投资决策前,咨询专业的投资顾问或律师是非常必要的。投资顾问可以帮助分析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提供专业建议;律师则可以审查相关合同和法律文件,确保投资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通过专业人士的指导,投资者可以更好地理解投资产品的具体内容和潜在风险,从而避免落入不靠谱的投资陷阱。
综上,第三方财富管理行业的发展,确需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支撑。通过借鉴欧美成熟经验,加强行业监管,提高透明度,以及建立健全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可以有效避免违约事件的发生,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未来,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第三方财富管理行业有望迎来更加光明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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