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0 16:26:20 | 人围观 | 评论:
近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就摄影师戴建峰(微博ID“@Jeff的星空之旅”)诉视觉中国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原告关于视觉中国侵犯148张摄影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署名权等著作权权利的主张,不应予以支持。另有1张为供稿人周某盗用戴建峰先生作品并违规上传的侵权行为,此行为与视觉中国的价值观和运营理念背道而驰。
据悉,本案源于2023年8月15日戴建峰在微博公开质疑视觉中国非法销售其作品。视觉中国当日回应称其授权链条完整,戴建峰于2023年10月就该事件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法院对148张涉案图片销售权予以确认。法院认定,原告关于视觉中国侵犯148张摄影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署名权等著作权权利的主张,不应予以支持。
版权,即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所谓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据了解,视觉中国作为视觉内容的版权交易和创意定制服务平台,主要从事的是著作财产权授权服务,即基于合法取得的著作权人许可,向有内容使用需求的客户提供版权授权与内容解决方案。
视觉中国销售戴建峰相关图片的权利,基于一条完整、合规的国际图片行业分销链条:戴建峰先生本人→Stocktrek Images→Getty Images→视觉中国。戴建峰于2016年授权Stocktrek Images在全球范围内非独家代理销售其作品。Stocktrek Images与全球知名图片库Getty Images早在2006年签署协议,授权Getty及其全球代理网络进行分销。2016年,Getty Images向视觉中国出具《授权确认书》,指定视觉中国作为其在中国境内的唯一授权机构,有权展示、销售和许可他人使用Getty Images提供给其的所有图片。法院认定,经上述授权视觉中国有权分销和营销涉案148张摄影作品。
针对本次判决中确认的1张由第三方供稿人周某“盗图”行为,视觉中国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视觉中国是版权保护的坚定倡导者与捍卫者,对任何形式的侵权行为,尤其是此类盗图行为,始终秉持“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周某的“盗图行为”严重违反平台规定及相关法律,与视觉中国平台的价值观和运营理念背道而驰。
该负责人透露,一直以来,我们对任何侵权行为,尤其是盗图行为,始终秉持“零容忍”态度。在发现周某的违规行为后,平台对其侵权图片采取下架、停止销售等处理措施,并永久封禁供稿人周某的账号,最大限度地维护原作者戴建峰先生的合法权益,及时阻断侵权影响的扩散。公司已依照《供稿人协议》在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依法追究周某的法律责任。
视觉中国表示,平台早已建立“协议约束+技术防控”的双重治理体系:所有供稿人在合作前均需进行实名认证,并签署《供稿人协议》,要求供稿人明确声明与保证,“授权方是其提交给代理方的版权素材的创作人和唯一著作权人,或是其提交的版权素材的创作人和/或唯一著作权人的授权代表”。同时,平台持续升级审核机制,加强版权保护,在行业内率先采用“AI版权查重+人工审核”模式,并依托涵盖确权、监测、保护等环节的全流程版权保护体系进行保障。
经比对公开信息,记者梳理发现,戴建峰2023年8月在微博中曾提及“自己的”173张图片,与最终进入一审诉讼的149张存在数量差异。据了解,当时的173张图中,除其本人129张作品、1张周某盗图,其余均为视觉中国其他供稿人的原创作品。在最初戴建峰的公开指控中,为何将这些本属于其他创作者的图片一并归为“我自己拍摄的作品”并公开质疑,戴建峰是否存在侵权行为?这一行为无疑在客观上加剧了公众与媒体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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