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制度,推行执法责任制。为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市卫生局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将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监管区域进行了明确划分,各监督机构又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位监督员,谁的责任区域、谁的责任单位谁负责,岗位责任形成文件明确固定下来,使城区卫生监督达到无缝隙覆盖。 二是认真梳理执法依据,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梳理执法依据是落实依法行政的首要环节,也是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市卫生局组织人员对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进行收集、整理,共梳理卫生法律6部、卫生法规24部、规章73部,行政许可17项,行政处罚156项,行政收费14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8项。并将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进行了公告。同时,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条件、程序、期限、收费等,方便广大人民群众查阅,进行社会监督。 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重大行政行为备案工作。凡是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经过法制审核,并严格按照要求,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2007年,根据市法制办通知要求,市卫生局对1984年至2007年发布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及时进行公告。 四是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市卫生局按照要求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制度,认真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参加省、市法制办组织的行政复议的培训班,极大地提高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2008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起,尚未发生行政应诉案件。
濮阳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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