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政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二七区不断创新法制工作方法,为建设法治政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重视
2008年初区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梳理了区政府执法职权和各副区长分管部门的执法职权,有效防止了职权交叉和越权行为,切实杜绝了行政不作为现象。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工作的通知》。7月初,接到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参加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培训班的通知后,区长石迎军立即批示,由常务副区长带队,区法制局局长,副局长一行3人前往参加,以吸纳其他市县政府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更好地推进区法制工作。同时,在全区发放《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读本,使全区上下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大执法责任制工作力度,二七区将以往一年一次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改为每半年一次,对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的39个单位进行半年考核,并结合区绩效考核制度,由考评办对考核结果予以公示,使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不完善的地方能够及时补充、完善。目前,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实施方案已下发,考核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另外,坚持把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工作贯穿到区政府工作的每个环节,如,在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时,区政府法制局局长列席,并对会议决议提出法制意见;区长接访由区法制局长陪同参加,参与信访问题的解决,一大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七区在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实施方面的做法,多次受到市局的好评,先后以《二七区政府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工作》为题在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简报和法制局的法制信息中登载。
二、执法依据(含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的定期梳理及职责分解情况
2008年,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情况,对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进行了重新梳理。首先,对区政府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主体、法律依据、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梳理,将法定执法职权分解到有关部门和执法岗位,按照《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政府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及确定责任表的通知》要求,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审批责任人、审核责任人、岗位责任人、执法程序等有关内容。其次,对区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主体、法律依据、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梳理,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使辖区群众进一步了解区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的法定执法职责。现已将区政府执法依据梳理结果及依据更新报市法制局备案。
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把有自由裁量的罚款项目,按照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当事人主观过错的不同,分为特别轻微、轻微、一般、严重和特别严重五个阶次,充分体现了“过罚相当”、“教育为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和“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同时,区法制局反复同部门进行沟通交流,提出修改意见,并对其合法性、逻辑性、合理性、操作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截止10月底,二七区纳入制定罚款自由裁量制度的23个执法单位,共计793项罚款项目的梳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三、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情况
今年6月10日,区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工作的通知》,首次把执法人员是否胜任执法岗位与年度公务员考核挂钩。要求“凡参加年度执法考试,考试不合格经补考仍不合格者,暂扣执法证件,离岗学习。补考不及格的人员,视为不胜任执法岗位,个人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档次,第二年须继续参加考试。“连续二年不能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档次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辞退”。二七区这种对执法人员高标准、严要求的做法,受到市法制局领导的充分肯定。措施出台后极大地提高了执法人员的学习自觉性,对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行政执法情况
今年3月,下发了《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程序的通知》,明确要求,应当由区政府行使的21项行政许可事项各职能部门不得代为行使,并且收回区各职能部门保管并使用的区政府行政许可项目审批专用章。区政府的各项审批,由各承办局委一律按程序报区政府办公室,经法制局把关,并提出法制审核意见后,再报政府有关领导审批,统一加盖“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印章,有效保证了行政审批主体的合法性。其次采取季度一小查,半年一大查的形式,对全区各政府部门执法案卷进行检查。每次抽查5本卷宗进行详细审查,并就各单位存在的共性、个性问题下发《行政执法案卷整改通知》,要求相关单位限期修改,改正后再交法制局审核。为了进一步提高卷宗质量,促进依法行政,区专门邀请市法制局领导为各执法单位举办了一期执法卷宗专题讲座,并进行现场指导,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
在审核、备案方面。一是关口前移。对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拟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有法制局签署法制审核意见,否则,不提交会议研究。二是规范操作。启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法制局规范性文件审核专用章”和“非规范性文件”印章,拟印发的文件由区法制局加盖印章并签署法制意见后,才能交由政府办印发。三是搞好对接。区法制局工作人员每周与区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对接一次,核对总发文目录,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率和及时率。市法制局充分肯定了二七区在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存在的成绩。在全市推广二七区在文件管理方面的经验。
郑州市法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