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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建委200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
Http://law.shangdu.com/gov 2008-6-30 9:31:46 作者: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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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是贯彻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完成《平顶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2005—2008)》确定的各项依法行政任务的最后一年。平顶山市建委2008年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进一步落实科学民主决策,努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和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加大行政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化解行政争议,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一、继续强力推进法治、诚信、服务型机关建设。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建设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按要求完成双月报告制度,使“三型机关”建设取得突出成效。 二、继续大力推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2008年底以前完成所有罚款项目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的制定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加大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的实施力度,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依法建立内部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并落到实处;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率100%,向市政府备案率100%,合法率100%;具体行政行为法制审核率100%。 四、对内部行政执法机构的职能、权限、责任、执法标准予以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行政行为符合法定权限;适用执法依据准确,行政执法程序合法,行政执法决定内容合法、适当;行政执法行为文明;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按要求完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健全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依法及时查处行政违法案件,追究违法人员责任。 五、认真履行行政复议机关职责,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建立健全行政争议排查、调处机制,按法定权限、程序和期限处理矛盾纠纷;行政复议案件应力尽立,复议案件时限内结案率100%;对市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法定期限内提交书面答复和有关证据材料率达100%;经市政府复议的案件维持率不低于80%;生效复议决定履行率100%;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和经本部门复议后提起诉讼的案件胜诉率不低于80%。 六、开展城建监察支队规范化达标活动。 七、做好法制宣传、培训工作;建立干部学法、用法机制。
平顶山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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