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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国土局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公开透明 |
Http://law.shangdu.com/gov 2008-8-14 9:26:30 作者: 来源:河南省政府法制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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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权力滥用,从源头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濮阳市国土局严格遵循“行政权法定”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与规章的规定行使权力,积极探索对法定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内部会审,建立了权力的内部制约机制,先后制定了《建设用地报批会审办法》、《土地估价结果备案和土地资产处置会审办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会审办法》、《财务管理会审办法》与《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会审办法》。对用地报批、规划审批、土地资产处置、财务管理和违法案件查处等实行会审制度,有关业务科根据职能分工,对涉及本科职责的部分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审查,实行“一票否决”,并对本科审查业务的合法性负责。在政务公开上,我们一是建立政务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对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便于人民群众参与管理、监督的政务信息定期披露。我们对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实行了公开披露制度,定期在《濮阳日报》或《濮阳电视报》发布建设用地批准信息;对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在地价评估、会审的基础上,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对提出疑问,需重新进行评估的,重新评估、会审后再向社会公示。二是建立可查询制度。对涉及公民、法人具体财产权利的土地登记、发证等信息,允许公民、法人查询。三是积极推行办事程序、办事规则、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公开。同时,公开了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使当事人一目了然,既方便了群众,又有利于监督。 按照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要求,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行政权力暗箱操作,是导致违法行政、执法犯法和诱发腐败的重要原因。建立监督机制,是促进依法行政的有效手段。一是实施“责令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制度,及时纠正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对县(区)处理困难的重大违法案件或处理不到位的违法案件,该局以正式文件下达“责令进行行政处罚通知书”,限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市局。二是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及时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按照《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该局成立了“濮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复议委员会”,调整了行政复议的范围,规范了行政复议文书格式。
濮阳市国土局 濮阳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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