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濮阳市法制办继续以完善行政决策体制、提高政府制度建设质量为目标,从计划制定、法制审核、备案审查、定期清理四个环节完善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机制。 一是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编制并实施了《濮阳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涉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领域的文件19件。制定过程中,坚持将规范性文件草案上网公布并通过《濮阳日报》发布消息广泛征求意见,提高公众参与程度。 二是以法制审核为重点,狠抓规范性文件基础业务工作。今年以来,共审核各部门提请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20件,提出法制审核意见60余条,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维护了法制的统一。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今年以来,共就57件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做到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审查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82件,督促纠正5件,保证了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避免了因文件违法或不当引发大规模群体性行政争议。 四是深入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不留死角、不存遗漏的原则,对2007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对保留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再清理,废止15件。对《濮阳市燃气管理办法》、《濮阳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等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改。同时,对建市以来以濮政文形式发布的2169份文件进行了排查,其中规范性文件86件,经清理拟废止17件,宣布失效35件,保留34件,清理结果经市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
濮阳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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