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8〕41号)要求,2008年上半年,濮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力量对2007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对保留的44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再清理,决定废止16件。同时,完成了《濮阳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工作。 在此基础上,本着不留死角、不存遗漏的原则,濮阳市政府法制办集中对建市以来以濮政文形式发布的2372件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规范性文件105件,经清理拟废止19件,宣布失效35件,保留51件,清理结果经市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以第9号政府令予以公布。 至此,市政府以政府令、濮政、濮政文以及濮政办四种形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得到了全面清理,基本厘清了依法行政的制度依据,为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提供了保障。根据市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要求,市政府法制办将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汇编成册,并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和政府法制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完善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长效机制。
濮阳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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