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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交通局“三严格”推进依法行政 |
Http://law.shangdu.com/gov 2008-8-28 18:23:25 作者: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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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交通局严格执法证件管理、严格行政执法监督、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多措并举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展开。 一是严格执法证件管理。该局制定了《濮阳市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坚持每年按照《办法》对持证人员进行培训考试,不参加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年审。对新办证人员加强培训教育,没有省厅颁发的培训考试合格证,一律不予办证。对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登记备案,严格管理,按照规定统一车身颜色、车身文字,统一安装使用专用示警灯及其发声器。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必须用于公路监督检查执法,不得用于与执法工作无关的活动。为确保执法证件和车辆管理规范,除加强日常检查监督外,每年都要进行两次以上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执法工作的严肃性。 二是严格行政执法监督。该局坚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濮阳日报》公布交通依法行政投诉电话,交通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在局政务大厅将交通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承诺内容等公开上墙、上显示屏,广辟监督渠道。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制定了《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明查暗访执法人员的持证上岗、岗位考勤、执法风纪、执法程序、基础台帐等工作,每年组织两次法制和执法大检查。定期开展交通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各单位在实施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过程中主体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处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规范进行审查,对行政处罚案卷分立案、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归档6大项进行评分;对行政许可案卷分申请、受理、审查、听证、决定、送达、归档、检查8大项进行评分,促进了规范执法。建立了收缴分离、罚缴分离等制度,并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28余次。通过有力措施,增强了执法人员法制意识和观念,有效减少了执法过错,该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三年保持为零。 三是严格实施责任追究。该局对各单位人员定岗、定责,明确各县(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者影响的恶劣程度等具体情况,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和列入“黑名单”等处理。对有关行政执法人员,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或根据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对执法案件工作中造成恶劣影响,损坏交通形象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两年来,先后查处基层行政执法案件4起,对涉案具体人员和责任领导共7人进行了严肃处理,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收到了积极的效果,有效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
濮阳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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