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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口计生委 完善制度 规范管理 努力开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新局面

Http://law.shangdu.com/gov 2008-8-29 9:29:58 作者: 来源:

      近年来,在市人口计生委党组正确领导和市法制办具体指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等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二条例”主要内容的各项法律、法规,实施计划生育依法管理,采取措施,强化责任,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近三年来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2007年被省政府法制办、省人事厅授予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8年被市政府法制办评为行政执法案卷办理先进单位。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1、健全机构 完善网络
  市人口计生委党组高度重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相继成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等机构,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党组书记董晓环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赵陕新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监察室、发规科、流管科、城管科、财务科、科技科、宣传科、信息科、政法科等科室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行政执法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办)也相应成立了人口计生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辖区计生系统的行政执法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2、科学安排,目标管理。近年来,每年年初,委党组均召开全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会议,把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安排。2008年2月19日,召开了全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委主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和分管行政执法的科(股)长参加了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2007年行政执法工作,部署了2008年工作。各县市区均召开了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为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水平打下了良好基础。
    我们先后下发了 《关于成立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的通知》(三人口字[2006]36号)、《关于印发建设法治型机关的意见》(三人口字[2006]37号)、《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试行)(三人口字〔2006〕44号)、《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三人口字〔2006〕45号)等多份文件,对我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目标与任务、对象与要求以及步骤与方法做出了周密安排。进一步明确责任,推进职能转变,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采取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保证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顺利开展。
  为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几年来,全市一直推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每年年初,市人口计生委主管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副主任赵陕新都分别和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委主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市计生委有关科(室)签订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委主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也分别和乡镇街道办主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委有关科(股)签订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目标管理责任书。全市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率达100%。有力的调动了各级做好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的积极性。
  3、扎实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
  人口计生委党组高度重视计划生育行政政法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全市计划生育行政政法情况大检查。2008年6月2日召开了全市各县(市、区)主管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专门印发《三门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三人口字[2008]30号),制定了行政执法检查方案,印制了2008年三门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评分表。要求各县市区务必先进行行政执法自查,把工作落到实处。
  自查结束后,市人口计生委立即于2008年6月23日至6月26日组织了各县(市、区)主管行政执法的领导、政法科长共24人分成三个检查组,采取不打招呼、直接进入样本点、调查走访和群众座谈相结合、县与县之间采取推磨式检查的方式,对全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共检查了1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4个村(社区、居委会)。
  通过检查,发现个别地方存在法制机构对规范性文件审查不到位、行政许可(审批)行为案卷没有按照一案一卷的标准进行整理装订、执法程序不规范、行政执法培训不到位等现象,责成立即进行了整改。  
    二、加强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观念,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打下扎实基础
  1、强化计划生育宣传。我们把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工作作为基础工作抓紧抓实,运用广播、电视、文艺演出、咨询、版面展览、刷写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等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二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积极倡导“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的新型生育文化,转变群众生育观念,提高广大干群法律意识。一是集中宣传红红火火。每逢“双节”、“九.二五”等重大节日,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出动宣传车210 辆(次),表演社火430余场,版面展览1891余块,宣传横幅1158条,知识讲座109场,咨询台305余台(次),文艺演唱318余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进行广泛宣传。二是阵地宣传扎扎实实。充分发挥乡、村级人口学校主阵地作用,利用放录像、录音,发放学习资料、讲课等形式进行有目的宣传教育。举办各种培训班1500余期,受教育群众达41万余人(次)。三是媒体宣传有声有色。全市在报纸开辟“计生园地”专栏,在电视开办“人口计生”栏目,广播开办《人口与计生》专题栏目,发表宣传文章96余篇,进行大力宣传。四是环境宣传新颖有效。标语宣传一条路,政策宣传一面墙,漫画宣传一条街,知识宣传一座院。在乡(镇)主要街道电杆上悬挂标牌2953块,在高速公路口和城镇边上竖大型喷绘版面98余块,在310国道和旅游景区道路边竖国策宣传碑712余块,在行政村书写政策法规一面墙1300余块,在乡所、村部大院建婚育文化大院230座,刷新标语9209条。五是宣传品发放进村入户。全市印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性别比知识,五期保健手册等宣传品20.47余万册(张),发放到已婚育龄妇女手中,使她们时时都能受到教育。
  2、加强培训,提高全市计划生育干部的执法水平。
  为适应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提高全市计划生育干部的执法水平,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学习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知识,根据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结合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每年都制定年度普法教育工作计划,先后出台了《三门峡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法律进机关(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三门峡市人口计生委2007年度法律进机关学习计划》、《三门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8年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计划》等文件规定,不断加强培训工作。
  07年6月6日,市委、市政政府举办了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学习《决定》培训班,市四大班子领导、县市区党政一把手、主管计划生育的副书记、副县市区长、市直各单位一把手、市县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市人口计生委全体人员参加了培训,邀请了国家计生委政法司长陈力和省计生委主任孟宪臣来授课。
  07年10月份以来,市委组织部和人口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对全市重点村的支部书记、村委主任600余人分6期进行了培训,把贯彻落实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进行了讲授。
  市人口计生委党组对依法行政教育经费予以充分保障,购买法律法规学习资料和业务书籍,紧紧围绕人口计生工作大局,安排和落实“一法三规二条例”法制教育各项任务。把提高计生干部业务素质做为工作重点抓好落实,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市计生系统干部进行计生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市、县、乡、村四级培训,共计培训151 期,培训人员13038人(次)。
    三、科学安排,完善制度,打造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新平台
    严格责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委逐年制定出台三门峡市人口计生委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印发了《三门峡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职责分解和人口计划生育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计分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严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
    (一) 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
    我们按照上级要求,根据依法行政工作规范,于06年6月14日,以三门峡市人口计生委下发《关于印发建设法治型机关十三项制度的的通知》(三人口字[2006]38号),出台了包括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清理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普法与培训工作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普法学法与依法行政培训工作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事项听证制度、行政执法绩效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制度、重大恶性案件报告制度、行政案件统计报告制度、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规范了全市依法行政行为。
    依法确定行政职权,明确执法岗位,合理分解内部业务机构的执法责任,机关科室设置科学,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做到制度和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
    严格落实县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督导制度,机关各科室工作必须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主动接受领导干部的监督指导,各主管领导对其分管的工作要把好政策关,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力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做好各项督导工作。07年在渑池召开了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工作研讨会,确定了《三门峡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范》,08年在灵宝召开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现场会,进一步明确了征收主体,程序、办法,全市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77.87%。在全市积极稳妥地推进了村民自治工作,全市村民自治合格村、示范村达800余个。六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基本达到了省定法制化标准要求。
    3、明确行政执法责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和《人口计划生育行政许可规范》
    按照委行政执法责任分解,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有关执法文书。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复议等执法活动建立完整、规范的案卷,客观、公正地记录行政执法的事实、有关证据以及行政决定。
    制定并建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包括病残儿医学鉴定程序、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医学鉴定程序、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程序、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复议程序、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赔偿程序、计划生育非诉强制执行申请程序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规范包括三门峡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规范、三门峡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规范、三门峡市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规范。
    (二)规范有序,依法管理
             1、依法进行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根据《条例》和《三门峡市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规定》,06年以来,采取“三对照”、“五把关”等措施,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检查380万余人次,妇科病普查22万余人。
    2、依法进行病残儿鉴定管理。
    按照《条例》和《河南省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及其父母再生育的指导原则》的要求,对病残儿鉴定采取全封闭式、采取聘请异地专家进行鉴定,各种辅助检查专人送取的办法。专家组和工作人员,采取了统一食宿、关闭手机通讯工具等措施,聘请保安人员执勤,排除外界对鉴定工作的干扰。在辅助检查单上不写姓名,由专人编写号码。同时辅助检查点对外保密,并且采取了一次换一个地方,多点检查的方法,以保证辅助检查的真实可靠性。两年一次病残儿鉴定工作,组织严密,鉴定结果公平、公正。2007年度全市共有156名病残儿符合鉴定标准。
    3、依法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按照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市人口计生委成立了以主任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采取免费送康检服务上门、免费送证上门、免费送信息上门、免费送政策法规上门、免费送温暖、献爱心上门的“六免费、六上门”的措施,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计生干部免费将办好的《婚育证明》送上门去,或者寄往流动人口现居住地,06年以来免费为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5.4万份,免费技术服务1.5万人次,深受流动人口欢迎。
    4、依法组织人口计划检查。
  2006年以来,我委半年、年终人口计划检查培训均经过市委、市政府批准才进行的。调查前先对调查组长、督导员培训,再由组长、督导员对调查员培训,并对方案进行认真讨论,对疑难问题进行解答,保证调查员熟悉掌握方案,以确保调查质量。2006年以来,共组织半年和年终检查5次,均是在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情况下进行,以保证调查结果真实有效,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5、认真做好计划生育“三项治理”工作。
  为了加强全市城镇居民、流动人口、落后乡村违法生育专项治理的“三项治理”(以下简称“三项治理”)行动,市委、市政府研究了成立三门峡市计划生育“三项治理”领导小组,以市委办公室 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成立计划生育“三项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三办文[2008]14号), 市委副书记李民庆任组长,副市长赵艳任副组长,市委办、政府办、组织部、纪委、宣传部、人口计生委、法院、公安局、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工商局、人事局、广电局、信访局、文化局、房管局、体育局、文联、团委、工商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口计生委,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赵陕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为加强我市“三项治理”工作奠定了扎实的组织保障。 
  截止目前,全市清理清查落后乡村389个,申报136699人,计划生育人数91510 人,违法生育人数5224人。其中党员干部2000年以来违法生育512人,处理487 人,未处理25人;社会公众人物2000年以来违法生育2人,未处理2人。目前,正在扎实进行第三阶段工作。
   6、部门联合,采取措施,扎实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
  为了加强对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及时于2007年4月29日下发了《关于调整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三人口领字〔2007〕9号),调整了以市长为组长,市委副书记李民庆、副市长赵艳为副组长,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人口计生委、卫生局、药监局、公安局、工商局等7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职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成立三门峡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的通知》(三政办文〔2007〕7号),市政府副秘书长孙天成同志担任主任、市人口计生委主任董晓环、副主任赵陕新、卫生局、副局长汤守纪、药监局副局长何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应清任副主任,卫生局、药监局、公安局、人口计生委抽调5名干部任专职成员。全市8个县市区均成立了以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局委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除了开发区、工业园外,其余6个县(市)区均成立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专职办公室,人口计生、卫生、药监、公安四部门抽出专人联合办公,落实了办公用房、购置了办公设备,保证了正常工作,加强了此项工作的领导。 2008年2月26日,三门峡市委、市政府召开三级干部大会,安排全年的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会上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了扎实安排。
   2月19日,三门峡市人口计生委召开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下发了《开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三门峡市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考核评估办法》、《关于对全市第—季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情报》、《三门峡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规范》,《三门峡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暗访督查方案》,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打击“两非”活动深入开展。
  三门峡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组织联合执法,形成综合治理的机制。并把每3万人一起“两非”案件,将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以30%比例记入年终考核总分。全体动员,开展集中清理清查。今年以来,各县(市)区根据省性别比治理座谈会议精神,按照《三门峡市开展打击非法鉴定治理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拉网式大检查,组织人员630余人,出动车辆125辆,共查处医疗保健、计生服务站、个体门诊、药店共计1750家。
  全市每年不定期开展大规模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暗访督查活动。06年以来组织督查6次。2008年6月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专门下发了《三门峡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暗访督查方案》的通知,6月10日至13日,组织市、县两级人口计生委主管性别比工作的领导,人口计生委、卫生局、药监局主管性别比工作具有执法资格的科(股)长共24人,组成六个督查组。由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委主管性别比工作的领导任组长,采取不打招呼、直接进入样本点、调查走访、群众座谈、孕情消失倒查、县与县之间推磨式督查的办法,对全市8个县(市)区170个单位进行了为期四天的暗访督查。其中具备终止妊娠资格医疗机构(包括企业医院)18个、乡(镇)卫生院12、县级人口计生指导站6个、乡(镇)计生服务中心16个、终止妊娠药品批发企业10个、零售药店或夫妻保健店102个、行政村16个。督查的内容是:2007年以来一胎、二胎生育证换发情况;2007年以来人工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情况;查阅县级医疗、计生服务中心出生医学病历档案;终止妊娠药品购、销、存及管理使用情况;“三包一”责任书签订落实及全程跟踪服务情况。查出“两非”案件线索45  起,其中非法终止妊娠30起,终止妊娠药品15 起,
    为了严励打击“两非”行为,各县(市、区、园)采取清查、暗访和奖举报等有效措施,扩大案源线索,截至目前,共查出的案源线索 83 余起,已按时结案43起。处理涉案人员67人,其中吊销证照2人;经济处罚60人。罚款8万元。没收药品90盒(份),没收B超2台、器械115件,产床2张,取缔个体诊所12家。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7、依法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严格生育证审批。采取群众申请、乡级初审、市、县集体审核、公示发放的程序,确保生育证发放无误,2006年以来,全市共办理二孩生育证488份。
  落实法定奖励项目,使计生家庭感到光荣得到实惠。2008年上半年,全市发证独生子女家庭37596户,其中14周岁以下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2053户,兑现奖励费总金额279.3余万元;救助困难家庭243余户,救助资金12.1万余元;免费技术培训23376人(次);新增计内双女结扎户258户,落实奖励161户,奖励金额4.8万元。
    依法落实避孕服务。共免费发放避孕药具750万只(板、套),其中避孕套721.8万只,避孕药29000板,宫内节育器96350套,总价值153.5万元。全市使用避孕药具人数为2.65万人(其中长期使用人数20245人,临时6254人),占采取综合节育措施人数的6.2%。     
    为群众提供服务。共普查普治不孕症夫妇1890余对。
    8、依法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管理。为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落实依法管理,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保障服务对象的手术安全,按照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河南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岗位资格管理认定管理办法》,对县、乡两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核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82个,对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核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397个,并每三年进行一次校验。
    通过几年的努力,我们基本实现行政执法制度规范,程序合法便民,各项政策得到落实,切实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公民对计划生育的满意度。几年来,我市的行风评议中,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一直位于前列。  
      四、采取措施,规范管理,开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1、建立了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作动态特别是存在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建立法规工作考评制度,实行平时报表总结检查积分制度,促工作上水平。今年以来,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3次通报,有力的促进了行政执法工作。
  2、为加强对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聘请了百名行政执法监督员监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执法情况活动。先后聘请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企事业单位、群众代表等方面人员作为行政执法监督员,全市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共620个,颁发了监督证书,把对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执法监督工作落到了实处。
  3、组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案卷评审,规范行政执法文书。
  市计生委党组对行政执法案卷评审给予了高度重视。每年年初,市人口计生委专门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市人口计生委下发的《关于进行2005年度案卷评审暨法制人员培训活动的通知》(三人口办字[2005]19号)精神,市里每年一次,县级每年二次,对每年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随机抽取评审。评审从装订规范、程序合法、依据正确、事实清楚、处理到位、张榜公示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认真地评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评审从六个方面进行,组织市人口计生委政法科和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委主管政法工作的领导、政法科长,进行评审。每张评审表六类十六项,按照打分情况汇总。2006年以来,全市组织市级行政执法案卷评审3次,组织县级行政执法案卷评审36次,评审案卷271卷。2008年5月份,市人口计生委于五月份组织了对湖滨、陕县等地县级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通报全市。通过评审,提高了工作水平,杜绝了全市行政执法工作中乱收费、搭车收费、“放水养鱼”和违反“七不准”等违规违纪现象。
  4、强化督查,狠抓工作落实。为使人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市计生委党组06年、07年、08年分别组织了五次工作督查。抽调了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委主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和政法科(股)长,采取推磨式互不见面的方式,对全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我们还多次组织人员,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暗访督查,有力的促进了工作落实。
  六、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我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不可否认的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与行政执法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职工的法制培训还有待加强;行政执法卷宗管理应进一步规范。以上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行政执法工作实践中,认真加以改进。
  七、下阶段行政执法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要通过法律进社区、送法下乡、举办法制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展出宣传版面等载体,广泛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等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二条例”主要内容的各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人口计生法制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执法环境。
  2、进一步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力度。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十一部委、省十五厅(局、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措施的规定》,严格计划生育政策,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把以治理城镇居民、流动人口、落后乡村违法生育为重点的“三项治理”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3、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照执法队伍建设目标要求,以抓好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质量效率为突破口,继续抓好执法人员的岗位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及执法水平能力,推进我委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门峡市人口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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