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维护法制统一,清丰县法制办加强指导,不断加大对规范性文件起草、备案审查力度和定期清理监督力度,有力推动了全县依法行政进程。 一是加大对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力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程序,对各起草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清丰县法制办从法定职权、法律依据等方面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方位的审查。对涉及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文件,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广泛听取和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对部门起草拟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报送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是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按照《清丰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的规定,清丰县法制办将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纳入了对部门的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在备案审查过程中,坚持有案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严肃认真的对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一旦发现文件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在制定程序上有问题的,立即责令制定机关整改。 三是加大对规范生文件定期清理监督力度。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坚持规范性文件有效性和定期清理制度,进一步加大了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目前 ,清丰县法制办正在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对近几年来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清丰县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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