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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法治理念 建设法治机关 三门峡市卢氏县地矿局坚持不懈强力推进依法行政成效显著 |
Http://law.shangdu.com/gov 2008-9-3 9:18:59 作者: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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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卢氏县地矿局始终把依法行政放在整个地矿管理的突出位置,强力推进依法行政, 以实现依法行政规范化、机构设置科学化、内部管理制度化、设备配置标准化为目标,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和“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要求,努力建设服务型、责任型、诚实型、透明型、高效型和廉洁型的行政机关。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从组织上保证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先后出台了《卢氏县地质矿产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 二、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三年来,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贯穿于地矿管理工作始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强化制度建设,推行依法行政。一是依照法律法规重新制定完善了从局长到职工,从局机关到各科室,各基层矿管站每个岗位、每个职工的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二是制作固定版面,悬挂在醒目位置,推行政务公开,向社会各界公示了局的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人民群众对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民主监督。三是将《卢氏县地质矿产局行政执法依据》印成书本职工人手一册,同时呈送县法制办向全社会发放。四是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箱,网上开通举报网站,从各个方面征求人民群众对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五是规范日常工作各项资料档案管理。 2、加强对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三年来,局高度重视对干部职工,特别是对从事一线执法的干部职工进行文化知识、地矿专业知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2006年,局筹措资金与长安大学联合举办国土资源管理专科班和本科班,局50岁以下共有81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函授学习。根据实际工作的要求,经和长安大学协商把《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和《矿产资源法》也列入教学内容。在此之外,每年对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不少于三次,每次授课时间不少于20个课时,培训结束都要出题进行考试。同时,局里还不断派出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类型短期学习班或培训班。全局上下真正形成了学法、懂法、执法、用法新高潮,对局依法行政和加大执法力度产生了强有力的推进作用。2006年4月,局组织了矿法知识竞赛,共有四个代表队参加,通过激烈竞争难分高低,最后局领导现场命题才决出名次。三年来均顺利通过县法制办组织的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法规考试,93名职工领到了省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确保局从事一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亮证执法。2006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四五”普法先进单位。 3、加强法制机构和执法专业队伍建设。局成立法规监察科,专职负责法制工作;局执法监察大队经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按副科级单位进行管理,工作人员从原来的7人充实到现在的10人,其中4名为局中层领导。执法队伍硬件建设方面,配备了一辆越野车、三台电脑、一部录像机、一部照相机、一台录音笔、一部GPS卫星定位仪以及文件柜等日常办公用品。 三、始终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整体工作之中 把依法行政体现在日常工作中是关键,为了把依法行政工作做好做扎实,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对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及依法行政的宣传。三年来共印发宣传材料36000余张(本),涂刷固定标语2800余条,制作悬挂横幅300余条、出动宣传车350余台次、设立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台130余次、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30余次。先后五次在县电视台点播电视连续剧,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另外,还为县四大班子领导订阅《国土资源报》、《中国矿业报》和《资源导刊》、为各乡镇领导赠送局主办的《卢氏矿业》月刊,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使县乡领导和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局依法行政工作。 2 、实行政务公开,坚持重大事项集体会审,民主决策。三年来始终坚持阳光行政,使隐蔽的权利公开化,集中的权利分散化。在具体运行中,对日常工作中比较重大的事项,如:行政处罚、矿业权招、拍、挂、干部人事任免、大额资金支出 、办公设施改造等都严格实行集体会审,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做出科学决策。在矿业权出让方面,矿业权的监督管理由过去的无序开采变为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一季度实行一次图纸交换,随时掌握采矿权人采矿行为。依照《矿产资源法》规定,在局职权范围内的采矿权严格按照招、拍、挂程序出让采矿权40余个,成功拍卖挂牌34个,获得出让金101.62万元,既充分体现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也保证了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的实现,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到早安排、早布置、有预案、有检查、有记录,为灾害隐患区群众发放明白卡179份,为重点地质灾害点监测员发放补助费4800元,在2007年“7.30”特大洪灾中,被列入局检测的95个地质灾害点,由于预警及时,未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 3、加强依法行政和政风行风建设。为了加强对局依法行政和政风行风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地矿管理工作点多线长的实际,2007年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矿山企业负责人、乡镇纪委书记28名,做为局依法行政、行风建设义务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召开义务监督员会议,征求他们意见,反馈实施监督情况,促使我们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更快更好地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这次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参评的56个单位,局排名第14位。 4、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查处违法案件力度。2006年以来,局严格按照国务院(2005)28号文件规定,加大对各类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每一起案件都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程序,从立案到结案认真进行查处。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都要按法定程序书面告知当事人有听证权、复议权、诉讼权,都要组织集体会审把关,对于特别重大或疑难复杂的行政处罚,则邀请县政府法制办,提前对我们的办案程序、处罚依据、标准进行审核、把关。2006年至今已立行政处罚案41起,由于办案人员工作认真,程序合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全部由当事人自觉履行结案,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矿业活动,有效的维护了全县正常的矿业开发秩序。同时,在查处违法案件中突出行政处罚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对典型案件的处理,基本上做到了法律上有依据、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报刊杂志上有文字、新闻媒体上有报道,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预期目的。 三、依法行政的几点体会 从全面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以来,经过近两年的偿试,使我们深刻认识到:领导重视是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提高素质,强化服务是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前提,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改革和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增进行政管理机关与公民、与社会之间关系和谐的重要途径,是依法治理现代社会的基本手段,是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根本措施。所以,今后将继续加强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规范我们的执法行为,坚决做到“法有授权必须行,法无授权不得行”,坚决杜绝各种不合法行为,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察,为营造一个公平正义、诚实守信、充满活力、安定有序、高效廉洁、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型法治机关而努力奋斗。
三门峡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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