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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章立制,规范行为。制定并完善了《石龙区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石龙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及《石龙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对全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重新进行梳理,对各单位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重新进行界定,做到规范是目的,制度是保障。 二是加强领导,强化督促。区政府法制办组织人员主动下基层,通过查找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专家咨询,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等方法,帮助其对自由裁量阶次制度进行整理和梳理,对存在的疑难问题反复进行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最佳的方案。力求达到制度化、合理化、规范化。同时,与区政府督查室结合,对各单位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进行跟踪问效督查,对重视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好的单位进行通报,有力地促进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是立足实际,注重效果。对全区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大部分执法人员能够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并能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阶次制度执行,工作作风有较大转变,执法环境进一步优化。
平顶山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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