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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积极配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成效显著

Http://law.shangdu.com/gov 2009-1-7 10:15:11 作者: 来源:河南省政府法制网

   2008年,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认真落实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以建立行政执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入手,进一步优化全市的经济发展环境,较好地完成了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交办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等六项牵头任务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三项配合任务 。其主要情况是:
  一、完成工作情况
   (一)建立了行政处罚首查先行整改制度,充分体现人文执法。《行政处罚法》规定对违法行为轻微,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四种情况不予处罚。但在不予处罚的情况下如何对相对人实行惩戒与教育,法律法规又没有相应操作标准及程序。因此建立行政处罚首查先行整改制度,十分必要,也非常及时。市政府法制办本着改革创新的精神,根据《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关于合理行政的要求,结合和我市的执法实际,对该项制度制定和落实专门发文进行了认真地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在严格按照本部门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本级本部门可以实行先行整改的行政处罚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列举出行政处罚首查先行整改制度项目、依据、所适用的具体情形;同时规定实行该项制度的监督措施,使行政处罚首查先行整改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在制度制定过程中,市政府法制办通过电话、互联网、以及深入行政机关调研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认真沟通、指导,仅用一个多月时间,市直具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就全面完成了该项清理工作,在市政府法制办依法认真审核的基础上,确定纳入行政处罚首查先行整改制度的行政处罚项目315个,涉及城建、交通等51个行政执法机关,并全面上网公示后开始实施。市旅游局对轻微违法行政行为实施首查先行整改制度严格认真,不走过场,今年先后对28起轻微违法案件实施了首查先行整改,既教育了违法当事人,又促使违法当事人自觉改正违法行为,为旅游业的发展营造了和谐的环境。行政处罚首查先行整改制度的实施也促使行政处罚案件大幅下降。据市工商局统计,2008年1至11月份,全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案件由去年的5900余件减为3200余件,下降幅度高达46%,同时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投诉、上访案件也大量减少,对工商执法的满意度大幅提高。该项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进一步促进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理性执法,改善行政执法人员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的关系,为行政机关实施经济社会管理活动营造了和谐的环境。
  (二)清理行政处罚项目,厘清权力清单。市政府法制办在2006年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项目进行清理的基础上,结合法律法规变化的实际,开展对行政处罚项目的全面清理工作。市政府法制办专门印发《关于清理行政处罚项目、标准、依据进行全面清理的通知》,对清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经过各级各部门清理上报法制办审核、把关。全市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10个县市区政府及市直51个部门完成了清理工作。共清理出行政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978部,行政处罚项目3546项,全面厘清了市直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主体资格及行政处罚项目、依据,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公示。行政处罚项目的全面清理,厘清了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处罚权力“清单”,为避免行政机关乱处罚、滥处罚行为的发生奠定了基础。行政处罚项目的公示公布,也为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行使监督权提供了方便。同时,市县两级政府法制办还结合行政处罚项目清理公布工作,对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已经调离行政执法岗位或经清理认为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取消行政执法资格, 1731个行政执法证公告作废,吊销收回执法证151个。对清理后保留的9775名行政执法人员的照片、证号等信息全部登录省政府法制法制网,供社会公开查询监督。
  (三)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强化事后监督。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行政处罚权的正确行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的事后监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市政府法制办经过认真调研、论证,草拟了《重大行政处罚行为备案办法》。该办法对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处罚机关实行备案审查的范围、标准、时限、审查、监督整改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经过反复论证,广泛征求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阶层的意见,12月5日市政府第93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目前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正在抓紧制定相应配套制度,全面启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该项制度的建立,将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处罚行为置于政府的监督之下,明确了责任追究,促进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四)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市政府法制办于2008年7月11日印发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已建立的罚款阶次制度,并于2008年年底前完成第二批罚款项目自由裁量阶次制定工作。目前市直文化局等48个行政执法部门完成1308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
  为督促有关部门在执法实践中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又分别于七月在参加市人大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活动、十月份组织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专项检查,以及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活动,12月份开展的全市依法行政目标考核中,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多数单位能严格按照本单位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进行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向违法当事人告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的规定,在作出行政处罚时按照违法当事人的事实、态度、危害程度,结合自由裁量阶次制度进行全面衡量,“错罚对号”,作到了违法事实与处罚结果恰当,保证了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合理性。
  市工商局对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高度重视,对涉及本部门的230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行政处罚项目进行细化,制定下发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准则》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对20种没有造成社会危害的一般性违法案件实行了首查整改不罚制度,同时加强了执法监督,对不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一经发现一律撤销。自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已下发5份《执法监督决定书》,撤销了没有认真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的案件。同时该局还积极探索推行行政执导制度积极改进监管方式。一是对轻微违法的相对人予以行政指导,告诫纠正违法行为;二是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说明事理,讲明法理,让行政执法过程阳光透明;三是实行案件回访制度,促进和谐执法。较好地实现了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达到了当事人满意、社会各界满意、政府满意的效果。
   (五)加强行政复议,确保复议渠道畅通。
  市政府法制办于2008年7月15日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意见》,从围绕畅通复议工作渠道,加大复议监督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要求。8月上旬市政府法制办组织人员到10个县(市)区和市直复议工作任务较重的单位对贯彻行政复议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全市贯彻行政复议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加强有关行政复议法律知识培训。行政复议具有准司法的特性,具有较高法律素养是复议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各县市区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学习方式,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培训。在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国务院、省政府组织的复议人员培训的基础上,还自行举办各种形式的《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实施条例》培训,截止目前,全市共举办行政复议法律知识培训2000余人次,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得到普遍提高。
  二是建立了行政复议告知制度。根据新颁布实施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市政府法制办制作《平顶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须知》,从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被申请人、复议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材料、法定申请期限等方面明确告知复议当事人,以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正确行使行政复议权利,减少群众的诉累,保证了行政复议告知制度的全面落实。
  三是畅通了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各地各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开辟行政复议绿色通道,以方便的受理方式接待群众。目前,各地各部门均在信访接待场所及醒目位置张贴了《行政复议法》,受理申请方式也在过去单一的当面递交基础上,开辟了邮寄、传真等形式,有条件的机关还开辟了电子邮件方式接受行政复议申请,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行政复议申请的提出。从目前统计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上看,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市政府本级今年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20起,比去年同期增长21%。
  四是加强组织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中注重建立和落实行政复议实地调查制度、听证质证制度、调解和解制度。坚持重事实、重调查、重听证、重调解,广泛利用复议听证、现场勘查、调解、和解等多种手段妥善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鲁山县、宝丰县法制机构积极创造条件,专门成立了行政复议应诉科,充实了办案人员,提高了复议工作效率。截止12月中旬,全市各级复议机关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310起,其中采用复议听证方式审理38起,调解、和解处理案件53起,有效提高了行政复议的审理效率和审理效果,以高效、快捷、低成本的审理化解了社会矛盾,赢得了广大群众和执法部门的信赖、支持。
  五是加大了执法责任追究力度。市政府和10个县(市)区政府建立了行政复议反馈和评议考核制度,对于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期间被撤销或者变更的,要求行政机关查明原因,落实责任追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并将情况反馈复议机构。同时市政府法制办对案卷评查或行政复议专项检查中发现80多个问题,及时制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意见书》56件,督促有关单位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促进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
  (六)配合其他行政机关完成的三项工作。一是配合市行政审批中心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对涉及行政审批服务的500个项目中存在的职权交叉、依据不足等13个重点问题进行法制审核,依法提出法制审核意见。经审核取消专利广告发布审核等15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二是对市行政审批中心草拟的《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办法》和《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的意见》两个文件进行了法制审查并报市政府同意印发。 对简化行政审批办事程序和办事条件,改革审批方式,积极推行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新形式,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等作了制度上的规范。三是会同市编办、审批中心按照积极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原则,对行政审批服务职能整合进行调研,针对各行政执法单位上报情况,已提出行政审批服务职能整合意见,目前正在逐步落实。
  二、工作的中采取的几项保障措施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对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高度重视,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法制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制定了落实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明确了完成任务的具体时间、标准,并确定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同时提出了四项保障措施,召开专门工作会议,认真部署,并把完成六项牵头任务作为2008年依法行政个人责任目标,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调动了机关全体同志的工作积极性。
  与此同时,全市各级、各部门法制机构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对落实由法制机构牵头完成的六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列出完成任务的时间表,保障措施,为全面及时完成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培训,大力宣传。一是对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制培训。一方面组织全市法制机构骨干力量到国务院和省政府法制办举办的培训班参加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二是我办结合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年审,采取送法上门的方式,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员法制培训,增强法制观念,掌握制定、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方式、方法。据统计2008年全年培训授课40场,培训行政执法人员达6000余人;三是印制大量业务资料,指导开展工作。印制《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资料汇编》2000份,购置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读本》2000本,供执法人员学习。市烟草局、工商局、国土局、财政局、科技局等单位还将行政处罚项目标准依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印制成册发给执法人员,使他们在执法实践中能够自觉运用;四是及时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各行政机关行政处罚项目、首查先行整改的处罚项目,一经确定,立即上网公布,实行阳光执法;五是借助媒体进行宣传。与电视台联合制作专题节目,在《实事点击》栏目进行播放,对政府法制阶段性工作进行实时新闻报道。在《平顶山日报》开辟专栏,有领导讲法、法律知识问答、法律解答等,内容翔实、形式多样;六是利用法制宣传日进行宣传。在“12.4”法制宣传日等大型法制宣传活动中,都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行政处罚首查整改制度作为重点宣传内容,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一是加强检查,促进工作。为了加强对法制机构在优化经济发展活动中牵头工作的落实。市政府法制办专门下发《关于对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十月中旬以来,我办与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联合组成两个检查组日分别赴十个县(市)区和市建委、药监局、质监局、煤炭局、农业局、劳动保障局、国土局、公安局、交通局、规划局、工商局等部分执法任务较重的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对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在了解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指出存在问题,并进行业务指导,提出工作建议。二是查处个案,落实制度。注重从省政府交办、媒体曝光和群众投诉中发现行政执法违法案事件线索,并认真进行查处。2008年共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6件,追究行政执法责任11人,其中:诫免谈话5人、调离行政执法岗位4人、免职2人,吊销行政执法证件6人;追回罚款及物资折款计7000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达20万元。三是通过案卷评查,推动制度落实。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时,在制定评分标准时,把是否在行政处罚时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作为一项重要标准,提高所在分值。有的部门还将未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标准的案件一律定为错案予以撤销。在案卷评查中,对存在不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或未认真落实制度的案卷进行意见反馈,督促改正,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通过检查,对各地各部门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工作的完成情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全面完成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意见
  市政府法制办配合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在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等项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但发展仍然不平衡。一是市直行政机关制度建设已基本完成,但县区由于等市直部门制定标准,还未全部建立;二是个别单位由于与上级部门沟通不够尚未建立有关制度。三是极个别单位行动迟缓,没有按时完成任务。四是行政执法人员对制度掌握还不熟练,实践中运用还不到位;行政机关对其培训、指导及督促落实的力度,以及对社会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
  四、明年工作打算
  (一)2009年将继续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意见》为重心,以推进法治诚信服务型政府建设为主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今年已制定的各项规范行政执法制度。
  (二)总结工作开展比较好的单位先进典型经验,加以推广,全面。
  (三)加强监督。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处罚投诉制度、行政处罚检查制度、违法处罚责任追究制度。二是接受群众对行政处罚不服行政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采取现场检查、暗访检查等形式,加强对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检查;四是继续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对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依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五是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要求有罚必备,有备必审。对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行为进行严格审查,凡是发现有不当的处罚行为,一律予以纠正;六是严格责任追究。对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其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予以追究。

 
 
                                                                平顶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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