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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取得明显成效 |
Http://law.shangdu.com/gov 2009-1-8 9:12:17 作者: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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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鹤壁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强化领导,创新方法,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系统、规范地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自2006年行政执法责任目标列入省政府目标考评以来,该市连续被评为优秀等次,在全省18个地市中位列第4名。 一、强化领导,完善机制、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供有力保障 鹤壁市始终坚持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了市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做到同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考核。2006年4月9日,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为副组长,主管副秘书长和人事、监察、财政、发展改革、法制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协调、跟踪检查、督促落实等日常工作。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供了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2006年4月11日,召开了全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动员大会,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作了重要讲话,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各县区主管领导及其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制定下发了《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鹤政办〔2005〕55号)、《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梳理执法依据和确定执法责任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2006〕20号),就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个环节、步骤的主要任务、操作方法、工作流程、时间要求等做出了详细规定。2007年5月29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就进一步加强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有关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各县(区)政府分管政府法制工作的副县(区)长、法制机构负责人,市直部门分管政府法制工作的领导、法制机构负责人共110余人参加了会议。各县区、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也分别召开会议进行具体部署,确保了全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严格要求,创新手段,扎实做好各个环节工作 (一)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工作中,具体细化为“3大步骤13个环节”,即:第一步,依法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包括各级各部门梳理执法依据、按要求报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向社会公开梳理结果三个环节;第二步,分解行政执法职权和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包括确定执法职权、确定办理步骤、明确办理机构、明确办理时限和目标要求、确定“三个责任人”(主管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和岗位责任人)、规范行政执法流程、下发内部正式文件、报政府法制机构备案等八个环节;第三步,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包括建立评议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两个环节。在分解细化工作步骤和环节的基础上,对每个步骤每个环节的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确保全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做到了“四个三”。一是梳理执法依据“三清楚、三衔接”。“三清楚”指的是“执法主体类型、执法依据目录、执法行为”表述清楚,“三衔接”指的是在梳理过程中,要把握好法律法规规章与“三定”方案的衔接,本部门执行的专门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规范的衔接,以及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与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执法依据的衔接。二是分解执法职权做到“三注意”。注意做到既不擅自增加或者扩大行政执法权限,也不相互推诿、棚架执法职责;注意做到以事定岗,以法定职;注意做到减少执法层次,适当下移执法重心。三是确定执法责任把握“三原则”。即要把握权力与责任相平衡的原则、过错情节与过错责任适应的原则、责任与惩戒相对等的原则。 为确保全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同面孔,同关口,同公布”,市政府本着合法、准确、完整、规范的原则,提出了“三个统一”的标准要求。一是统一表格样式。制发了全市统一遵循的“四表一图”(《专门法律、法规、规章目录》、《共用法律、法规、规章目录》、《行政执法职权一览表》、《行政执法职权分解一览表》和《行政执法流程图》)。二是统一审核内容。各级各部门在报送审核材料时统一报送领导小组名单、领导讲话、“三定方案”、实施的专门执法依据以及“四表一图”等完整资料,以便审查核对。三是统一公布和备案。各级各部门在梳理的行政执法依据经审核合格后,由政府法制机构统一予以公布。这一做法被省政府法制办《河南政府法制》予以刊发,在全省进行了推广。通过以上工作,市政府共梳理共用法律、法规、规章32部,专门法律、法规、规章462部,确定市政府行政执法职责107项,基本理清了执法依据。 (二)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评。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评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政府秘书长和分管法制工作的副秘书长为成员的鹤壁市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法制办、市人事局、市监察局组成,负责对全市县区和44个行政执法部门考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也均相应成立了考评机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每年11月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都要及时下发《关于做好度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12月份,市政府法制办每年都要从县区和市直单位抽调政府法制业务骨干,采取规范性文件备案检查、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复议案卷评查等方式,对随机抽查的案卷从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自由裁量权行使等方面进行集中评查。对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评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分类、认定,经过市政府认真研究后,以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分别向县区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分别发出《关于对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评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和做好内部考评工作的通知》,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要求。为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市政府法制办建立了整改问题工作台账,对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评中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记录在台账中,明确工作进度和整改标准。对于同类型或者相同的问题,召开专项问题通报会,组织有关单位交流整改方法和经验,达到了同步整改、同质整改的目的。针对各单位整改工作情况,市政府专门召开整改工作情况通报会,对进度快、效果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进度落后、效果不够明显的单位进行批评。2006以来,各县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认真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对考评中发现的100余项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做到了发现一个问题,促进一项工作,件件有措施、件件有结果。 在整改的基础上,各县区和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开展内部考评,将内设执法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二级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纳入考评范围;部分执法任务较重的执法部门,根据执法工作实际,将考评对象扩大至协管员和聘用人员,真正使内部考评覆盖到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同时,按照要求及时向市政府提交《内部考评整改情况反馈表》,确保内部考评落到实处。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积极探索和建立经常性的执法监督机制,初步形成了较为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实现了行政执法层级监督的“三个转变”:一是由间接监督向直接监督转变。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以前,由于责任不够明确,落实不到具体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往往是以单位为监督主体,由单位自己进行检查和纠错,导致一些单位为了“护短”而使监督落不到实处,效果不够明显。现在,随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各项执法事项具体落实到每一个执法岗位,且都在市政府法制办备案。这样,无论哪一项执法行为出了问题,市政府法制办都可直接查问有关执法岗位和相关责任人,有效减少了中间环节,增强了监督实效。二是由静态监督向动态监督转变。市政府法制办在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专门抽出工作人员负责接受和处理群众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在政府网站上开设了投诉专栏,要求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必须在3天内做出是否受理的答复,并将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结合起来,加大处理力度,确保监督效果。三是由业务监督向问责监督转变。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前,政府法制机构的执法监督由于缺乏对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处理手段,往往只能是对执法程序、适用法律等进行监督,缺乏对执法主体和人员的处理。尽管可以纠错,但仅限于就事论事,缺乏威慑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后,随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的完善,法制机构有了具体的处理手段,可以对违法、不当执法行为的责任人和责任主体实施有效处理,真正实现了问责监督。2007年以来,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共通过各种途径发现各类问题200余项,涉及执法机构22个、执法人员68人;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了责任追究,追究相关责任人24人,其中对16人进行了批评,对8人通报批评。 三、健全制度,强化督查,确保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取得实效 (一)健全各项制度。健全完善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行政执法单位联络员制度、信息反馈交流、责任目标考核、督导检查等系列制度,确保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导检查。为切实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督查指导,市政府法制办实行了分片负责制,每人负责若干个县区和市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分片负责,对口督导。对于每年安排的重点工作,采取电话询问、简报反馈、文件通报、现场督导等多种形式,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县区和市政府部门进行督导。2008年5月中旬,对2个县区、10个市直部门,就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推动了全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深入开展。 通过全市上下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广大行政执法人员公正执法意识和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得到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鹤壁市政府法制办 姜行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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