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地税局坚持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以公正执法和优质服务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加强全市地税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全市地税系统依法行政的水平。 (一)强化领导,为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提供有力保障。为加强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政策法规科等13个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创建活动日常工作。 (二)建立依法行政机制,改进依法行政方式。一是进一步健全决策程序。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原则,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坚持先调研后决策,对立法项目和事关全市地税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领导亲自参加调研。立法项目和重大决策调研活动可委托研究机构、高校、律师事务所、社会研究力量和有关专家,也可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不断提高决策的质量。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职法律顾问,对立法项目和重大决策,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有关适用法律的重大问题,由法律顾问参与制定和论证,保证制度建设质量和行政执法合法适当。三是建立重大决策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草案,通过向社会公布、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公开听取群众意见,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四是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估机制。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根据跟踪反馈情况,由行政相对人和有关专家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按程序修改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五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根据税源分布、纳税人数量和管理水平等因素,压缩机关行政管理人员,充实基层征管人员,形成人员数量与税源规模相匹配、人员素质与税源管理难度相适应的人力资源配置格局。六是理顺机关工作职能。强化市局的决策管理职能,优化县区局的指导、协调、监督职能,增强基层税务所的执行职能;适应税制改革和税收管理的需要,推进机构改革,优化人员职能,进一步调整完善县区局部分机构设置,整合相关管理职能。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规范执法权运作。一是规范委托执法主体。对委托的执法单位,重新规范委托手续,颁发《行政执法委托书》,明确委托依据、事项、权限和时限,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要求,制定《鹤壁市地税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把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培训考试纳入行政执法证核(换)发前置程序,把专业法考试成绩作为行政执法证核(换)发前置条件,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三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后果等,合理划分罚款幅度,明确从轻、减轻的条件和要求,体现过罚相当、制裁得当原则,使行政处罚更加公正合理和可操作。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程序,增加便民措施。研究确定实施行政决定前后,分别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和行政救济的权利。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使用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强化文书的统一使用和管理。五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投诉受理工作。制定《鹤壁市地税系统受理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办法》,建立和完善网络、电话、信函三种固定投诉渠道,形成一套公开受理、迅速查处、严格追究、反馈结果的工作机制。 ﹙四﹚完善税务执法监督机制,强化“两权”监督制约。一是加大对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计划、有重点安排对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法检查,及时发现贯彻执行中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促进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正确贯彻落实。二是大力推进执法责任制的深化。明确执法标准,强化执法责任,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为重点,积极采用信息技术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推动全市地税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三是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和重要行政案件督查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依法行政中出现的问题。四是搞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全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活动,整改一般问题,通报典型问题,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五是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对法制工作典型经验和事迹进行宣传学习,对系统行政违法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六是强化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特别是加强对人事、财务、资产、基建等管理权的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法院、检察院等司法监督以及监察、财政、审计等专门行政监督。 ﹙五﹚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高行政复议质量。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向群众敞开大门方便群众投诉,凡是公民提出申请、依法属于受理范围的,都积极受理。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慎之又慎。加大对行政复议权利告知、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的监督力度,对不履行告知义务、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二是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坚持重依据、重证据、重程序,按照公平正义的根本要求,做到依法审查、公正裁决。对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既审查其合法性,又审查其适当性;既重视实体性审查,又重视程序性审查,做到依法审理,公正裁决,坚决纠正违法、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把公平正义的办案原则落到实处,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三是注重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功能。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积极采取行政复议和解、调解方式,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前提下,有效化解行政纠纷,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改革完善行政复议方式。设立行政复议听证室。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采用简易程序审查;对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通过当面对质、相互辩论,核实证据,查明实事。对案件的定性、法律适用等疑难问题,充分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增强透明度和和权威性。 ﹙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全面抓好普法工作。根据普法规划安排,按照抓机关、抓系统、抓面向社会的思路,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实做好。二是围绕重点内容及任务抓落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公共法,以及有关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规范市场主体和市场经济秩序、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三是针对重点对象抓好学习。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学习。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认真组织全体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培训考试,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四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把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及其他向社会的普法宣传工作,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结合起来。除法律进机关、进单位外,法律进村镇、进企业、进市场、进工地、进社区、进公共场所等活动重点在基层,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坚持服务在先,制定切实可行具体措施,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七)加强依法行政保障,优化依法行政运行机制。一是发挥法制机构作用。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法制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指导、服务、监督职责,坚持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涉法问题由法制机构审查制度,在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资格审核、依法行政考核等方面把好关。二是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法制机构力量,使其与依法行政工作相适应。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为立法、行政决策、处理矛盾提供服务,发挥好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三是.把依法行政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准则,放到工作全局的角度进行部署和规划,与税收事业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到行政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为依法行政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保障立法、普法、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经费,为推进依法行政提供支持和保障。四是实行依法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把推进依法行政列入工作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其他领导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分管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五是落实全员责任机制。推进依法行政不是一项具体业务工作,而是涉及方方面面的全局性工作;不单是法制机构的事,而且是所有部门职责内的大事;不仅是主管法制工作领导干部的责任,也是所有领导干部的责任。法制机构要担负起依法行政牵头职责,各单位及全体工作人员都要围绕建设法治机关、服务型机关的目标,把依法行政贯彻到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中去。将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各单位的目标考核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定期考核。六是定期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各单位要在每年底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法制机构应当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并向上级报告,促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创新、不断深入。 (八)提升执法服务质量,树立良好执法形象。一是推广税源“一户式”管理和“一窗式”纳税服务制度。加强税源管理,充分实施纳税资料“一户式”储存。量化服务措施,切实解决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务多头奔走的问题,通过整合服务资源,改进服务流程,简化服务程序,让每一窗口纳税服务人员都能同时受理申报、办理登记、发售发票等业务,使纳税人享受方便、快捷、高效的全程办税服务。二是规范言谈举止。结合税服换代,开展“新税装、新形象”活动,加强对着装上岗的检查督导,广泛开展文明用语、礼仪、形象培训,进一步优化地税干部良好的公众形象。三是简化行政审批。以依法审批、简化程序、减少环节、简并层级、政务提速为原则,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减少了审批层级,简化了审批手续,提高了审批效率。同时,严格执行减免税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税收减免税审批管理。四是优化办税流程。开展以简并纳税程序、限时服务、首问责任、多元化申报纳税、税银库一体化服务、综合性调查、避免重复检查为主要内容的纳税服务。
鹤壁市政府法制办 姜行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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