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节日气氛,维护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鹤壁市采取六项措施组织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充分利用古庙会、乡镇集日等重要集会,组织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青少年寒假学法等活动。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把宣传的重点放在农村和社区,针对不同对象,运用不同方式和手段,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展示图片挂图、制作版面、出动宣传车、开通热线电话、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二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媒体的优势,通过开办法制专版、专题和专栏,采取领导电视讲话、专题采访、答记者问、以案说法等形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扩大宣传教育的声势、效果和影响,在全市营造浓厚的社会法治氛围。
三是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深入乡村、社区,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活动,为解决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影响群众生活的问题,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群众正确使用法律手段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抓住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契机,在全市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活动。各县区要将相关法律资料发放到返乡农民工手中,帮助他们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为其外出打工增加一份法律保险。
五是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员、法制文艺宣传队、法律讲师团和法律志愿者的作用,精心组织一批法制新闻、法制影视、法制文艺节目,使广大公民受到形象生动、潜移默化的教育。
六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全市文化、安全、工商、物价、交通、公安、消防、旅游、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充分有效整合各部门的法制宣传资源,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鹤壁市政府法制办 姜行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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