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地税局不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从事前、事中、事后等三个方面强化税收执法监督。
一是加强事前监督。成立了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效、简洁、规范的标准,对2007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计对24份文件进行了清理,在这24份税收规范性文件中,清理出有问题的文件数3件,并对这3件文件认定为全文已失效或已废止。通过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规范了抽象行政行为,确保了全市地税系统的正确执法,依法执法。在清理已发布的涉税文件的同时,我局对于新颁布涉税文件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税收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审查、发布、备案备查和纠错程序,不断提高我市地税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二是加强事中监督。积极开展了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依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把加强税务稽查案件审理作为事中监督的重点环节,采取税政、征管、法规三部门分头把关的工作方法,从政策依据、违法事实到执法程序等各方面逐句逐条进行审核,指出并修正了案卷中存在的程序不当、税款、罚款计算有误等问题,保证了案卷的准确性和合法性,避免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的发生。2008年审理了2起百万元以上稽查案件,即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鹤壁淇翼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审理税款、罚款金额共计2092.12万元。积极参与减免税的审批审理工作,2008年直接审批减免营业税6户,预计减免税额262.48万元;上报省地税局审批1户,预计减免税金额320.68万元。
三是加强事后监督。下发了《鹤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科长、主任为成员的税收执法检查、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制定了《鹤壁市地方税务局2008年税收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实施方案》。为避免在检查中出现定性不统一、处罚不公平、检查面宽窄不一现象,我局改变过去的各基层局之间交叉检查方式,从市局法规科、监审室、征管科、流转税科、所得税科、计财科、市稽查局抽调业务骨干八人组成统一的检查组,于9月5日至9月27日以全市十个基层执法单位为被查对象针对税收执法权、税务行政管理权、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运行三个方面进行了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共检查出执法程序不规范、稽查文书填写不规范、引用法律法规依据没有具体到款或者项、多征、少征收滞纳金、减免税审批资料不完善、代开申请表项目填写不全、规范性文件未按规定向上级税务机关备案等七类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了税务检查处理意见告知书,告知可在收到告知书后10日内提出申辩,根据申辩情况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单位以鹤壁市地税局的名义做出了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限期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鹤壁市政府法制办 姜行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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