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市取消了固定电子警察拍照成本费、特种车辆及安全标志收费、进口机动车信息资料核查费、机动车驾驶员报名考试费、违章停放机动车清障费等收费项目。
对于城市中的违规停车而造成的拖车收费问题,鹤壁市发改委作出详细规定:机动车辆如果违章停放在快车道、人行道或设有禁停标志的路段,而驾驶员又不在现场的,可由交警部门将违章停放车辆拖移至指定地点。但如果违章停放车辆驾驶员在现场并主动消除违章行为的,公安交通部门不得强行拖车。另外,相关部门除依法实施的行政罚款外,对城市道路违章停放拖车不得收取拖车费、停车看管费。
据悉,在公安交通管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调整中,机动车驾驶人考驾照收费也有所变化。市民考驾照,仅收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费,场地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费,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费,增驾考试费等。如果参加驾驶人考试第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的,再次参加各科目考试,按同类标准的50%收费。同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第一次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进行复检时也不得收费。具体价格调整项目市民可从物价部门获悉。
此次调整的收费项目价格标准执行期为两年。市民如果发现不合规收费问题,可以拨打价格监督电话12358进行投诉和举报。
鹤壁市政府法制办 姜行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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