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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鲁山县人民政府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Http://law.shangdu.com/gov 2009-2-10 9:03:45 作者: 来源:河南省政府法制网

   2008年,鲁山县政府在平顶山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紧紧围绕建设法治诚信服务型政府目标,建立健全政府决策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强化执法监督,完善纠纷调处机制,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扎实的成效,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法治诚信服务型政府建设
     县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依法行政阶段性重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常务副县长分管、法制办具体组织开展对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县直各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基础上,分别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机构,细化责任,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形成了覆盖全县的依法行政组织网络。
     县政府强力推进法治诚信服务型政府建设。研究制定了《鲁山县200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鲁政办[2008]8号),对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将制度落实、机制完善等27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印发了《鲁山县2008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鲁政办[2008]23号),明确了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并与各乡(镇)、办事处和县直各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加大依法行政目标管理力度。坚持实行了双月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政府汇报我县依法行政开展情况,对县直各单位和乡(镇)、办事处依法行政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县政府每半年对各乡(镇)、办事处和县直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力地推动工作深入开展。2008年10月,鲁山县政府、鲁山县物价局、鲁山县熊背乡被授予平顶山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二、强化宣传培训,大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县政府建立了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建立健全了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制订年度法制讲座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二是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组织新上岗执法人员资格培训。今年对全县持证执法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为符合执法条件的321名执法人员申办了执法证。
     三是加强法制宣传。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律八进” (即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单位、进市场)活动。利用法律实施纪念日、普法宣传日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同时还积极做好法制信息工作,全年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信息24篇,其中有12篇在省政府法制网发表。
     三、完善政府决策机制,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政府决策进一步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鲁山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对政府职能、民主决策、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布局、监督制度、廉政建设、会议制度、公文审批等事项进行了具体明确,规范了办事程序,健全了依法行政配套制度,推动政府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将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2008年以来,县政府举行了9次常务会议,法制机构负责人全部列席。对县政府重大决策进行了法制审查,实现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县政府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法制审核率100%。
     二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鲁山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规范》、《鲁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鲁山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各乡镇、办事处和县直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将需要公开的有关工作政策、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通过政府网站、简报、服务指南、窗口告知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增加了政府决策的透明度。
     三是建立健全了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近年来,县政府先后研究制定了《鲁山县公路畅通应急预案》、《鲁山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鲁山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多项应急预案,2008年,又制定了《鲁山县地震应急预案》、《鲁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鲁山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等4项预案。各部门和各乡镇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预案和操作程序,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提高了政府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
     ?四是深化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取消、调整审批事项精神,进一步清理、减少了行政审批事项。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功能,实行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将41个部门413个行政审批项目纳入办事大厅,共办理审批和服务事项96200余件,收取各种税费共1.56亿元,方便了群众和企业,提高了政府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 ? 
     四、严格行政执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调整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县政府35个行政执法部门在2006年的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清理了行政处罚依据,26个行政执法部门先后制订了行政处罚首查先行整改制度,规范了行政执法流程,明确了执法权限、标准和程序,健全了行政执法公示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的规定,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依法及时查处有关行政违法证件,追究执法违法人员的责任。共注销行政执法证件263个,对4名执法违法人员的证件进行了暂扣。
     二是加大规范性文件管理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市政府《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了《鲁山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图》、对文件制定的立项、起草、法制审查、听取意见,决定、公布等制定程序制度和备案、实施情况督查、评价、异议受理、处理等监督制度进行了规范,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全年审核县政府规范性文件57件,上级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10多件。向市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57件,备案率100%,合法率100%。成立了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主任为副组长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县政府2000年以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拟修改3份,废止20份。
     三是认真做好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建立了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大力推行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2008年6月,邀请县人大、县法院有关同志对2007年审结的47宗行政复议案卷进行了评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2008年11月,抽选18个行政执法单位的43份行政处罚卷宗和17份行政许可卷宗进行认真评查,查出了案卷中存在的证据材料瑕疵、执法文书不规范等问题,并进行了通报,责令限期整改。
     四是积极开展重点领域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土地宏观调控政策、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政府财政纪律执行情况等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效能监察工作,结合“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和“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认真开展“两转两提”督察活动,共通报批评8人,诫勉谈话1人,责任追究3人,促进了机关作风的明显好转。坚持标本兼治,积极构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长效机制,对全县重点项目进行跟踪问效,提高了项目建设的整体效能。扎实开展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等专项治理活动,加强了对行业协会和中介服务组织的监管,纠风治乱成果进一步巩固,促进了社会和谐。
     五是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工作,认真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听取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许多政府行政行为在论证、决策、执行、绩效评估的全过程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监督,保证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扩大了行政行为的公开面,获得了广泛的社会认可。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县政府积极出庭应诉,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行政判决和裁定,县政府依法履行。全年共办结人大代表建议59件,政协委员提案89件,按时办结市政协提案5件,办结率100%。
  五、完善争议调处机制,化解行政纠纷
     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向群众敞开大门方便群众投诉,凡是公民提出申请、依法属于受理范围的,做到应立尽立。通过审查受理,广泛听取意见,建立诉求表达机制;通过案件审理,树立执法权威,建立执法保障机制;通过出庭应诉,深化复议影响,建立矛盾调处机制;通过复议建议,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利益协调机制,较好地实现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功能,大力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地促进了和谐鲁山建设。全年共解答当事人咨询570余起,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3起,现已审结32起,其中维持15起,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14起,撤销3起,正在审理中的10起,其他1起,法定结案率为100%。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31份,已全部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对市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法定期限内提交书面答复和有关证据材料率达100%,同时积极履行生效复议决定。
     二是积极推行仲裁法律制度。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由县法制办牵头的平顶山仲裁委驻鲁办事处着力宣传和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修订、规范了合同示范文本,将仲裁作为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重要途径之一予以明确。全年共参与办理仲裁案件7起,涉案标的300余万元,有效地减少了诉累,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是加强了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了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的新路子、新机制,建立了县、乡、村、组四级人民调解网络,健全了大调解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止激化”的原则,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引导群众通过正确途径表达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2008年的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建设法治诚信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主线,按照省、市政府的工作安排,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工作的思路和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得力措施,努力把我县依法行政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平顶山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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