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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公安法制部门决定开展“促和谐、保稳定,警民一家亲,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

Http://law.shangdu.com/gov 2009-2-10 9:04:21 作者: 来源:河南省政府法制网

   为进一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建设和谐警民关系,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快速发展,平顶山市公安局决定自2008年12月25日至2009年4月初,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促和谐、保稳定,警民一家亲,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并制定了《全市公安机关“促和谐、保稳定,警民一家亲,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为了督促全市公安法制部门和法制民警切实把“市局活动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平顶山市公安局法制处结合全市公安法制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公安法制系统认真开展爱民实践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立足当前严峻社会经济形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大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
  1、积极帮助人民群众解决一批实际困难;
  2、集中排查化解一批矛盾纠纷;
  3、集中排查整治一批治安隐患;
  4、集中攻克一批大案要案和多发性侵财案件;
  5、集中制定出台一批便民利民措施和执法长效机制;
  6、集中认定一批执法过错案件,追究一批执法过错责任人员。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制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途径,面对面地向群众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群众自觉守法和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二)开展执法“大清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通过开展执法“大清查”活动,自查和整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建全执法长效机制,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全市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稳定,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为全市人民欢度“两节”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征求意见建议,改进和加强公安法制工作。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以及兄弟部门对公安法制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起、从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公安法制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法制处成立由负责人李涛任组长的“促和谐、保稳定,警民一家亲,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执法监督科科长李玉平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也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相应组织,在本局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安排下积极开展工作,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五、时间安排
  本次爱民实践活动自2008年12月25日始至2008年4月初结束,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12月25日至2008年12月31日)。深入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确保每一名法制民警都能够了解活动内容、目标任务,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市局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要采取多种手段,通过多种途径,迅速掀起强大的宣传声势,为活动顺利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元月1日至2009年4月5日)。为确保爱民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市局统一部署,法制处将组织以下集中活动:
  1、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各级公安法制部门要按照“市局活动方案”的部署,主动与宣传部门联系,共同研究和推进法制宣传工作,要主动与教育行政等部门联系、沟通,组织法制、社区、以及专业警种民警,遴选与人民群众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主动走进不同的社会群体,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努力促成社会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2、开展执法“大清查”活动。全市公安机关要结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教育整顿活动,开展执法“大清查”,全面自查和整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法制部门的主要任务:
  一是要强力整改今年执法大检查、执法质量集中考核评议和“两个建设”活动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对于存在执法过错的案件要及时予以认定,并会同纪检、政工、督察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过错责任。
  二是要切实落实省厅确定的案件卷宗四级考评制度。为此,市局将组织开展双月互评工作,在09年4月份前将组织案件卷宗集中考评,09年元月上旬各县(市)区局和局直主要执法单位要组织对本单位08年第四季度案件卷宗质量的集中考评,09年3月上旬市局组织对全市公安机关09年1、2月份案件卷宗质量的集中考评。另外,各县级公安机关和基层执法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落实月考评和周自评工作,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三是要向社会公布执法监督举报电话,对人民群众投诉举报的各类案件,要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查办,要从案件接处警环节入手,全程追踪投诉案件办理全过程,着力纠正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整改一批群众不满、处理不公的案件,解决一批群众久访未决、久访无果的案件,还群众以公平和正义。
   3、建章立制。对通过爱民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个进行查摆剖析,建立建全规范执法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提高执法质量,确保爱民实践活动长期持久地开展下去。
  (三)考核迎检阶段(2009年4月初)。各单位要于09年4月8日前将本单位爱民实践活动整体工作报告报法制处。市局法制处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开展检查验收,并迎接上级的验收,对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
  六、具体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全市公安法制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爱民实践活动的领导,将思想统一到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将这项活动作为贯穿今冬明春公安法制工作的一条主线,作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一项重大措施,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此项活动实行月报制度,各单位要于每月最后一天将本月活动情况书面报市局法制处活动办。
  (二)突出重点,各具特色。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活动要紧贴辖区、警力及业务工作实际,因人制宜、因地制宜、因情制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切实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统筹兼顾,科学安排。要正确处理好爱民实践活动与日常业务工作的关系,把开展爱民实践活动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要通过深入开展爱民实践活动,推动整体工作上台阶,通过各项工作成绩检验爱民实践活动的最终成效。

 
 
                                                                             平顶山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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