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郑州市政府受理各类复议与应诉案件910余起,并频频成为法庭被告或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其中很大程度上是受了个别部门违法行政行为的“拖累”。为了从源头上减少市政府违法行为的发生,近日,郑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市政府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决定对以市政府名义作出的八类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经政府法制局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并规定,各类具体行政行为未经审核不得报签,因未经审核造成败诉等不良社会影响的,由相关部门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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