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评议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实行行政执法责任目标管理,将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干部职工岗位考核评议相结合,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2008年全局未发生一起执法犯法、越权执法等行政行为,也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对局机关制定的每一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核,确保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将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进行备案。严格按照《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2008〕33号)要求,认真做好该局2007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该局成立以来的900多份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已经明显过时或与市场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相适应的7个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并在鹤壁市林业局信息网上进行公布。
三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了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机关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学习、教育制度,认真抓好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广泛开展群众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利用“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开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退耕还林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
鹤壁市政府法制办 姜行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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