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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鹤山区2008年度政府法制工作综述

Http://law.shangdu.com/gov 2009-2-11 9:30:56 作者: 来源:河南省政府法制网

 
 
 
 
   鹤壁市鹤山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大局,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主线,以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核为重点,强化领导,狠抓落实,拼搏进取,开拓创新,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和法制服务。
   一、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核,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一是建立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法制、人事、监察机构人员任成员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区内部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管。办公室设在区法制办,负责日常事务,成员由一些主要部门负责人担任,为做好此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二是召开了区长办公会研究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出台了《鹤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评议考核方案的通知》(鹤山政办〔2008〕45号),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了联络员制度,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明确该工作的分管领导、联络员,并将其联系方式上报区法制办,具体负责推行本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区法制办则定期向分管区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取得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
   (二)认真实施,确保成效。一是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和清理。实施了由法制机构首先审核把关的公文发布制度,并制作了公文发文稿签,规范性文件公布之前必须经法制机构审核,未经法制机构审核不得公布。被考核单位将本单位2008年制定的文件目录报区政府法制办,文件目录包括:乡政府的决定、公告、通告、通知、意见目录;乡政府办公室的公告、通告、通知、意见目录;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以部门名义发布的各种文件目录。依据被考核单位报送的年度文件目录,对照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督促各单位完成了本单位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编工作。二是行政执法监督。对具体的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分类排序、列明目录,确保了行政执法主体符合法律规定;梳理清楚行政机关所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确保了适用执法依据准确、适当;加强对各单位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确保了行政执法程序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做到依法实施,不出差错,不越权不违法。对行政执法文书进行检查。被考核单位填报案卷目录后,按要求报区政府法制办,由区政府法制办进行适用法律、文书格式和执法程序等方面的评查,确保了行政执法文书真实、规范。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表现进行监督,一旦发现违法问题,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督促改进,确保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二、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清理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及时上报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是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是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和保障政令畅通的重要方式。鹤山区人民政府出台文件34份,鹤山区政府办公室出台文件48份,法制办全部进行了审核把关,其中区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10份,区政府办出台规范性文件8份,已按要求全部上报市法制办备案。
   (二)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从6月份开始,按照《鹤壁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对2007年12月31日以前制发的鹤山政、鹤山政办、鹤山政文、鹤山政办文、通告和公告等几类文件进行登记汇总,并提出该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应予修订或应予废止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在清理工作中,做到认真细致,摸清规范性文件底数,不留死角、不存遗漏,依法按政策提出清理意见,保证清理工作质量。同时,对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人民政府各部门下发《鹤山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清理工作任务,落实清理工作责任,并根据工作进度,及时对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区政府法制办提出最终清理意见,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后,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150件,应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为7件。清理结果以区政府文件(鹤山政〔2008〕35号《鹤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7年底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下发,并将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一)严把执法证件审核关。为保证执法主体的合法性,确保依法行政, 2008年共有20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了补办行政执法证考试,并已全部输入河南省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通过考试,净化了执法队伍,使执法人员有了危机感,促使他们不断加强学习。
   (二)健全执法人员学习制度。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并积极参加省、市等法制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素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提高做好政府和部门领导依法行政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本领,不断适应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
   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把好事实关、证据关、评议关、程序关、期限关,使行政复议案件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对于行政复议文书,从实体、程序、文字、案卷装订等方面,均高标准要求并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提高行政复议案卷制作水平,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
   (二)大力宣传行政复议法。制作版面,张贴宣传单,向辖区企事业单位和公民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宣传,使他们对行政复议的程序、依据、办理机构等基本规定有了比较明确的了解,解决人民群众“不知告、不会告、不敢告”的问题,把人民群众遇到的行政纠纷引导到依法解决的途径上来。
   五、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涉企行政处罚项目清理工作,提高行政效能
以“两转两提”为重点,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减少项目、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强化服务的原则,区政府组织对全区现有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的清理。同时,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认真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乱收费、乱罚款问题,对全区涉企行政处罚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共有行政许可项目87个,行政处罚 项目20个。
   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政府信息公开对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具有重要服务作用。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收集了区政府、区政府办及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在鹤山区政府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政府信息进行整理分类后予以公开。全年共公开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各类信息100件,各部门信息290余件。
 
 
                                                                     鹤壁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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